江西一小学教师性侵多名女童潜逃22年后归案 法院:判刑18年

2021-01-29 08:46:28 作者: 江西一小学教

逃跑22年后,二零一八年8月,程某桂总算在警方的一次清查举动中被抓获归案。

程某桂曾是江西省婺源县的一名小学民办教师。依据案子材料,1994年9月至1996年9月,程某桂屡次在教育点和被害人家中,奸污、猥亵多名女童。1996年9月,程某桂在性侵一名女童时,被女童家族当场发现。

次日,程某桂逃往外地。婺源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办,并将程某桂列为网上追逃目标。

二十多年后,程某桂没能逃脱法令的制裁。江西省上饶中院一审以为,程某桂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别责任的人民教师,屡次针对多名未成年人施行强奸、猥亵违法,情节特别严峻,以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判处程某桂有期徒刑18年;二零二零年5月,江西省高院保持这一判定。

江西一小学教师性侵多名女童逃跑22年后归案 法院:判刑18年

▲程某桂终究没能逃脱法令的制裁。图据图虫构思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21年1月20日,最高法在新闻发布会中着重,对近年来杀戮、性侵、优待未成年人,学校欺负以及使用网络施行的严峻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冲击,对应战法令和社会道德底线、性质恶劣的严峻违法,该判处重刑甚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

一起,二零二零年十二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经过刑法修正案(十一),添加特别责任人员性侵未成年人违法规则。这一修订,充沛体现了刑法关于损害未成年人违法的冲击力度在不断加大,也是在当时损害未成年人违法多发的视点动身进行的合理调整。

针对程某桂性侵多名女童逃跑22年、终究获刑18年这一案子,有业内人士剖析,本案在二十多年后法院予以判定、严惩,符合了近期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剧对强奸、强制猥亵幼女等行为处分的立法精力与司法方针,具有必定的演示指导意义。

【案子回溯】

使用教育时机性侵多名幼女

逃跑22年后终被捕

2021年1月,我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程某桂强奸、猥亵儿童刑事二审保持裁定书》。

依据该份法令文书,程某桂生于1972年,系江西省婺源县潋溪乡(现归于紫阳镇)善坑村湖村小学的一名民办教师,1996年案发前24岁。

江西省上饶中院一审确定,1994年9月至1996年9月,程某桂使用教育生写作业、改作业、背书等时机,在乡民家中、茶制厂、教室等地,对至少4名女童施行奸污、猥亵行为。

1996年9月,程某桂在乡民家中性侵一名女童时,被女童家族当场发现。第二天,程某桂逃往外地。

1997年5月,婺源县公安局以程某桂涉嫌强奸罪立案侦办,同年6月,警方决议对程某桂履行刑事拘留,并列为网上追逃目标。

程某桂逃到了广东省揭阳市。直到22年后的二零一八年8月,揭阳市公安局磐东派出地点一次清查举动中将程某桂抓获归案。

江西一小学教师性侵多名女童逃跑22年后归案 法院:判刑18年

▲江西省高院刑事裁定书。截图自我国裁判文书网

【法院判定】

法院确定“情节特别严峻”

被告因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获刑18年

二零一九年9月,上饶中院作出一审判定,以为程某桂使用人民教师的身份,屡次奸污四名不满十四岁幼女,情节特别严峻,构成强奸罪;程某桂在教室等处屡次猥亵四名未满十四周岁幼女,构成猥亵儿童罪。

上饶中院以为,程某桂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别责任的人民教师,屡次针对多名未成年人施行强奸、猥亵违法,应当从重处分;程某桂被抓获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首要违法事实,且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违法事实表明认罪、悔罪,具有率直情节,且获得被害人亲属的体谅,依法能够从轻处分。

程某桂一审因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议履行有期徒刑18年。

江西一小学教师性侵多名女童逃跑22年后归案 法院:判刑18年

▲上饶中院一审判处程某桂有期徒刑18年。截图自我国裁判文书网

程某桂以为,本案现已过了追诉时效期限,不应再追查他的刑事责任。一审判定后,他提起上诉。

对此,江西省高院在二审《刑事裁定书》中称,经查,案发时施行的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79年刑法”)与1997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97年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则不同,根据从旧兼从轻准则,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1979年刑法”第七十七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则,即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纳强制措施今后,躲避侦办或许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

“程某桂最终一次违法行为产生于1996年9月18日,次日便逃往外地,直到二零一八年8月3日被抓获归案,但侦办机关于1997年5月17日现已立案侦办,并于同年6月9日决议对程某桂履行刑事拘留。”江西省高院以为,从程某桂的违法行为终了之日到其归案之日尽管现已超越了二十年,但鉴于1997年侦办机关现已对本案进行了立案侦办,确定了违法嫌疑人系程某桂并对其决议刑事拘留,归于被公安机关决议采纳强制措施后躲避侦办而无法履行之景象,可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关于程某桂的违法行为仍应追查刑事责任。故相关上诉理由和辩解定见不能成立。

江西一小学教师性侵多名女童逃跑22年后归案 法院:判刑18年

▲江西高院以为,尽管程某桂逃跑超越20年,但该案不受追诉期限的约束。截图自我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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