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十二日讯(通讯员武公记者毕俊星)禁放区不能点燃烟花爆竹已众所周知,但在非禁放区也不能够随意点燃了。2月十一日,常州市武进区牛镇镇长虹名苑小区8幢16楼的一户居民家的空调外机忽然着火,所幸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熄灭,避免了一同严重火灾事故。
火灾现场
当天晚上5点多,武进公安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人报警,他地点的小区16楼因为自己点燃焰火,不小心把楼上的一个空调外机点燃了。随后,武进110指挥中心与消防部分联动,辖区牛塘派出所警力与消防人员迅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因为着火的空调外机在16楼,家中没有人住,消防人员撬门而入将火熄灭。报警人李某向民警供认自己点燃烟花引起了火灾的违法现实。民警表明,点燃烟花爆竹过错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正告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李某不只遭到应有的行政处罚,还要补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校正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