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方敏:建议将公益单位纳入供暖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2021-03-03 20:04:14 作者: 全国人大代表

(两会访谈)全国人大代表方敏:主张将公益单位归入供暖税收优惠方针规模

中新网银川3月3日电 (记者 李佩珊)“校园、幼儿园、福利院、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的供热价格,供热企业按居民供热价格收取。但仍要交纳采暖费收入征收增值税,不能享用规则的各项税收优惠方针,致使供热企业‘即让利又要被纳税’,该项方针存在上下不配套的当地。“近来,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电力出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业务主管方敏承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明,期望将这些公益一类单位的供暖归入税收优惠方针规模之内。

二零二零年以来,大规模减税降费方针的施行大大减轻了企业担负。方敏地点的宁夏电力出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从中获益不少。但方针出台后,也需求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方敏承受记者采访。李佩珊 摄

以宁夏为例,2009年,宁夏物价局出台的《关于清晰对校园及福利院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告诉》中规则,对校园(包含教育和学生日子)、幼儿园、福利院的供热价格依照居民住所规范履行(租借营业房在外)。2013年出台的《关于执行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设施水、暖、电、煤气、电信费用依照当地居民运用价格规范收取的告诉》中清晰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设施按居民运用价格规范收取。可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告诉》中只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享用税收优惠方针,对向校园、幼儿园、福利院、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供热不能享用规则的各项优惠方针。

为此,方敏表明,为支撑校园、幼儿园、福利院等单位开展,并减轻供热企业向各公益集体安排单位供给服务的税收担负,主张从国家层面把对供热企业向校园、幼儿园、福利院、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供热等同向居民个人供热相同归入《关于连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优惠方针的告诉》文件规则的优惠方针规模。“改进‘即让利又被纳税’的现状,可更好促进国有企业的开展,也将更好地支撑更多公益事业单位开展,构成良性互动。”(完)

【修改: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