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酒后误事”
却总有人不以为然
今年7月的一场酒
却让四川甘孜州的洛绒某某
走上了被告席……
调戏酒店吧台服务员未果
进错房与女子发生关系
被告人洛绒某某,生于1991年,甘孜州某县森林公安局职工。2019年7月27日,洛绒某某与3名朋友前往德格县酒吧喝酒至凌晨5点左右,后到德格县某酒店住宿。
▲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当3名朋友回房间休息后,被告人洛绒某某却前往酒店吧台对女服务员进行调戏,遭到服务员拒绝后转身回房间。
在回房间的过程中,被告人洛绒某某发现有两个房间的门是开着的,他进入其中一个房间,看到床上躺着一名女性,在明知进错房间、且不认识对方的情况下,与受害人强行发生关系。
▲ 事发地德格县某酒店
庭审辩称无罪,理由是
“对方没反抗还抱住我…”
事后,被害人把被告人洛绒某某逮到,说其强奸。之后,被害人一方报警。
记者了解到,次日一大早,洛绒某某坐车到了另一个县,被该县警方抓获移交德格警方。
7月28日,因涉嫌强奸,洛绒某某被德格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9日,经德格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由德格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不过,面对公诉机关“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指控,到庭参加诉讼的被告人洛绒某某为自己提出了无罪辩护,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强奸。
洛绒某某无罪辩护的意见主要有两点:
“我认为我在和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时候,她没有反抗,还把我抱住是默认的允许;”
“我和她最开始的时候是你情我愿的,结束后她才把我逮到,说我强奸。”
女子以为被告是男友
男子被判强奸罪成立
一审获刑五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洛绒某某为满足性欲,在明知进错房间并且不认识受害妇女的情况下,基于被害人认识错误(以为是自己男朋友)的前提下,违背被害妇女的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对于为何认定其强奸罪成立,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双方发生过性关系;而对于被告人洛绒某某所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辩称“我认为我在和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时候,她没有反抗,还把我抱住是默认的允许。我和她最开始的时候是你情我愿的,结束后她才把我逮到,说我强奸,我认为我自己的行为不是强奸”的意见不予采信。
被告人洛绒某某的强奸行为依照刑法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进行判处,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量刑。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根据相关法律,判决被告人洛绒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2月30日,记者从甘孜州德格县法院了解到,一审判决后,洛绒某某未提出上诉。
此外,记者联系上当事酒店负责人,对方称酒店暂停营业了,此事是真的,但不便多说。
据了解,该酒店目前在装修,要明年才营业。
单位回应:男子系工勤人员
已被开除公职
12月30日,洛绒某某之前所在的甘孜州某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后,我们就知道这件事,8月9日经德格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洛绒某某,当日由德格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得知已构成刑事案件,我们迅速上报相关单位,将其开除公职。”
“洛绒某某是我们单位的普通职工,事业工勤人员,没有执法权,主要是协助正式干警干事。”这位负责人介绍,之前他是乡上的事业工人,2017年,单位从乡下调了几个从部队退伍的事业工勤人员来补充,洛绒某某是其中一人,直到事发前,洛绒某某表现还不错。
这名负责人还表示:“事发当天是周末,出事后,我们对单位上所有职工再次明确要求,不光是工作上,而且还要更加规范个人言行。除了休假,哪怕是周末,也不能喝酒、进娱乐场所。”
杭州男子和相亲女车内发生关系,4天后提分手,理由奇葩
逢年过节回老家,
相信不少小伙伴
都有被逼迫相亲的经历吧?
可现在相亲都不太平了?!
杭州工作的李女士今年29岁,前段时间,李女士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杭州的一位成先生,没过几天两人约好了见面。
可没想到两个人在车里没聊多久,成先生就开始动手动脚,接下来对她做了不该做的事,俩人在车里发生了关系……
接下来的四天,李女士从媒人那里听到了一个让她震惊的消息。媒人转达成先生的意思,说两个人属相不合,要不就算了。
李女士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呢?记者电话联系了这位成先生,成先生表示发生性关系时两厢情愿的,有什么事情直接去派出所了解。
目前李女士已经报警。李女士表示一定要曝光这名男子的行为,以免其他的相亲女性受骗。接下来李女士也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权。
可不少网友却为李女士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