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学位如何安排?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佛山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统筹安排学位。
经佛山市应急管理部门、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和佛山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佛山市卫健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统筹安排学位。
经佛山市禅城区人社局或区经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方案(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9〕10号)统筹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如何安排?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具体条件及报名提交基本材料详见《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一)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政策性借读生第16类(在本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2.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3.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4.政策性借读生第16类根据家长居住证办理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禅城区公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
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1年3月23日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三)政策性借读生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家长可向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申请安排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二孩适龄儿童入读。
普通借读生学位如何安排?
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根据剩余学位,按照积分高低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录取资格名单。获得积分入学录取资格的新市民子女可填报5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
录取时,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新市民子女,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学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学生。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
温馨提示
1.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为适龄儿童完成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报名先后不影响录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申请者,视为家长主动放弃公办学位申请,不予录取。
2.建议使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报名,不得用其他证件号重复报名。
3.如户口簿居委有调整的,请家长提前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更新户籍信息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请家长如实填写或提供申请材料,凡填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5.报名确认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录取学校以招生系统公布为准。
(原题为《2021年禅城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出炉!3月16日起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