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中阶段学招生录取改革方案出台 新民晚报记者为你详解名额分配方式

2021-03-16 16:37:10 作者: 上海高中阶段

上海市教委供图

新民晚报讯(首席记者 陆梓华)上海初二学生和家长请注意!《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今天公布,并将从2022年开始实施。

这一文件是根据2018年公布的《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即中考改革方案)制定的,对上海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具体措施进行了细化规定。

从2022年起,高中阶段原有的5种招生录取方式(自荐生、推荐生、零志愿、名额分配、1-15志愿),将调整为三种:即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其中,较之以往,名额分配比例将有显著上升。

自招: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范围内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招生学校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按招生计划1:1进行择优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数合计不超过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其中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低于该类自主招生计划的15%(即6%*15%)。

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普通高中学校(目前为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即通常所说的“四校”)和市特色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占比相较于当年度其他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占比可适当增加。

名额分配: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50%以上名额分配

在此次出台的文件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无疑是最值得关注的部分。记者梳理后,划出以下重点。

【重点1】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在籍读满三年方可享受“分配到校”

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总计划的50%至65%,包括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和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两类。根据规定,考生可以填报1个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志愿和1个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

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志愿,仅限于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毕业学校)在籍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三学生填报。鉴于本市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行“民办超额摇号”政策,因此,从2024年中招考试,本市所有初中学校原则上都是不选择生源初中学校。因此,对2020年开始小升初的学生而言,原则上都可参加当年度的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

【重点2】达到名额分配控分线后还需参加50分综合考查

招考机构将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达到“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查(满分50分,具体办法另行颁布)。招考机构将考生计分科目总成绩和综合考査成绩合成总分。其中,名额分配到区招生录取,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按计划录取。

【重点3】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总招生计划65%名额

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是指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接或共同管理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主要指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区。需要注意的是,分配到各区的计划中须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举例而言,假设某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M校招生计划为400人,A区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15%。

A区能获得的M校名额分配数量即为400*65%*15%=39人

这39人中,首先要保证20%的名额,即8人,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A区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其余80%,也就31人,获得到M校分配到A区的名额,也就是说,这31人,区内每所学校的学生都有机会。

【重点4】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50%-65%名额分配

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即除了上述四所学校以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一所学校的名额分配计划分为两大部分:

1、30%用于“分配到区”招生。其中90%-95%分配到外区(类似于原先的“零志愿”),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其余分配到本区。

2、70%用于“分配到校”招生。分配到本区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原则上以各校中招报名人数占本区该类学校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实现名额分配全覆盖。也就是说,每所不挑生源的初中学校可以从所在区的每所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拿到至少一个名额。

举例而言,假设某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为400人,分配比例按照60%计算,名额分配总数为400*60%,即240人。其中30%,即72人分配到区(5%-10%给本区,约4-7人,其余给外区,约65-68人);其中70%,即168人分配到校。

【观点】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实施办法将与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同招”“民办超额摇号”以及初中“强校工程”等形成合力,实现两个主要改革目标—一是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积极探索将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每所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兼顾各类型初中学校的发展机会公平;二是进一步改变原有的“见分不见人”的招生方式,破除招生过程中的唯分数论,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引导初中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促进高中学校研究和建立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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