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良子特约记者周平虎)3月15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针对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该厅部署我省各地公安交警立即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据悉,3月12日,昌江县境内705县道发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骑乘摩托车的2名未成年人死亡、1名未成年人受伤。对此,省公安厅督促属地警方对事故原因进一步调查认定,协同省教育厅开展深度调查,研究推进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护整改措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重点整治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骑乘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员载人、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2020年,我省共发生涉及未成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327起,造成未成年人死亡58人,受伤37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全省总数的15.2%、9.0%、14.8%。据分析,我省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农村和城市道路多发,驾乘摩托车事故多发,周末和上下学时段事故多发,非在校学生事故多发。分析指出,影响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一是监护人安全监护义务履行不到位。部分监护人交通文明守法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不强,存在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闯灯抢行等“交通陋习”,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不好,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监管不力,教育不足。二是学校安全教育未入脑入心,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欠缺、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宣传教育的效果欠佳,未成年人自我防控意识差、避险能力缺失。非在校学生教育缺失。三是农村警力严重不足,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难。农村大多数学校没有配备校车,多数学生乘坐轻型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上下学。城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交通结构多元,学生乘坐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多,交通乱象比较突出。下一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部署要求,积极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和省安委办,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强化协同共治,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良子周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