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呈现什么特征?12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会上举行了少年家事诉调中心启动仪式,并发布少年司法品牌白皮书。
未成年女性犯罪比例上升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判决未成年罪犯1663人。2018年至今,罪犯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以财产类、扰乱社会治安类和人身伤害类案件为主。
财产类案件最为突出,占比接近一半,其中,两抢一盗类案件占41.32%,诈骗类案件占7.05%;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占14.78%,人身伤害类犯罪占11.68%,均属于较为突出的犯罪类型,三类案件占比超过六成。
除此之外,毒品类、性侵类、交通类犯罪也占有一定比例。
未成年人犯罪所涉及罪名超过100个,但相对集中。
其中,未成年人犯盗窃罪最多,占27.27%;其次,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占比均超过10%;犯诈骗罪的,占6.24%;其余罪名均未超过5%。
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主要集中在16至18周岁,共计1475人,占89.29%,14至16周岁的占10.71%。未成年罪犯主要以男性居多,女性仅占6.41%。
但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女性犯罪比例一直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仅2019年略有回落。
未成年罪犯初中以下学历近九成
未成年人犯罪的区域性特征明显。案件数量占两级法院一审案件数量比例超过10%的地区有白云、花都、增城、番禺,案件数量分别占19.18%、17.43%、13.09%、12.53%。
这四个区法院案件占广州两级法院一审案件的六成以上,呈现明显的区域性。
未成年罪犯户籍以非穗籍为主,占87.69%,学历普遍较低,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占88.38%。
白云、花都、增城、番禺等地区存在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中有较多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辍学打工的未成年人,庭前社会调查显示未成年罪犯多有留守儿童背景。
文化水平偏低,心智相对不成熟、缺乏亲情支撑以及足够的辨识能力,易受同乡影响,接受诱惑和走上偏激,是来穗未成年人涉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两抢一盗类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未成年人参与新型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
未成年人暴力冲突案件,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呈上升趋势,但引发严重伤害后果的故意伤害类犯罪基本平稳。
未成年人具有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容易与同龄人之间产生冲突,尤其是文化程度较低、缺乏正常爱好的外来务工人员,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数量的上升,体现了对外来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亟待加强。
另外,有相当一部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犯罪案件涉及校园冲突,尤其是职业学校的学生,预防校园欺凌发生的工作力度仍应持续加大。同时,应重点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引诱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情况。
性侵未成年人超半数为熟人作案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逐年增多,体现出以下特征:一是被告人以成年男性为主,且超半数为熟人作案;二是超过三成被害人存在被多次侵害情形,过半数被害人产生心理、精神障碍;三是案发地点多为隐蔽、私密场所,作案手段以单独作案为主。
以猥亵儿童罪为例,两级法院共判处罪犯256名,分布在不同年龄层次。
其中,18至30、30至40、40至50周岁三个年龄段比例相当,60周岁以上罪犯占比也不低。其中,涉及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罪犯有35人,占13.67%。
可见,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提高警惕,不能因年龄、身份、职业、场所等因素而放松预防。
同时,加大侦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广泛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及时解救未成年被害人,发生侵害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等工作必须持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