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天清早,行经东南快速路从河东去往河西方向的司机们,想必都经历了恼人的拥堵。因为凌晨5时左右的一起事故,快速路海津大桥河东向河西一侧被临时封闭,车辆只能被分流,正值早高峰时段,造成周边道路长时间拥堵。
现场
大货车混凝土撒漏
快速路早高峰拥堵
这起事故发生的地点,恰好位于海津大桥中间高点位置,当时混凝土货车先是撞上桥梁并随即侧翻,由此导致罐内的混凝土撒漏,将道路占据。事故发生后,各方都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车辆以及路面清理。但随着早高峰的到来,还是很快给路面通行带来了影响。
为了快速疏解堵点,交管部门沿着东南快速路向距离事故发生地点几公里外布置警力,铁骑护卫队的警力也同时进行支援,对快速路上的车辆进行分流。由于车流量逐渐加大,围绕着海津大桥周边的富民路、富民桥,以及国泰桥,甚至连接河西区的南北大街、中环线围堤道段,都同时出现了车辆排队缓慢行驶的情况。
8时30分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两部吊车正在同时作业,清理侧翻的混凝土车,路面清理也在同时进行。为了快速清理,并避免对其他车辆带来影响,海津大桥由东向西方向进行了封闭,行驶到此的车辆在铁骑护卫队交警的指挥下,分别驶往不同道路。在现场得知,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
9时40分左右,现场已清理出一条车道,封闭部分逐渐放行车辆。随着清理推进,道路交通慢慢恢复,但这起事故给快速路以及周边道路通行带来了影响,从事发到结束,足足4个多小时。
追问
为什么会影响明显
车辆出故障怎么办
除了这起事故,快速路上的小事故,也会给道路通畅带来影响,尤其是在交通早晚高峰时段。
为什么快速路上的这些小事故也会带来影响呢?主要原因就是道路流量大。对于驾驶员来说,快速路相对于其他城市道路来说更封闭,路面不存在行人和非机动车抢道的情况,主路上没有红绿灯,车辆可以很顺畅地开起来,因此很多司机即使多开上几公里,也会选择快速路。交通早晚高峰时段快速路发生行车不畅的情况,很多是因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和车辆故障占路造成的。特别是一些轻微事故发生后,很多驾驶员因事故责任协商未达成一致,往往不快速撤离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到场处理,以致经常引发交通拥堵。
如果在行车途中遇到车辆故障无法前行,驾驶人应做到以下3点:一是迅速开启故障报警灯,将车尽量靠右侧停车,若停不到右侧,驾驶人需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立即下车在故障车后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利用警示标志将车推到右侧路边;二是拨打救援电话,打电话时人不要在车内,可以站在警示标志与故障车中间的隔离带上,以避免发生事故;三是在等待救援时,多注意行驶车辆,示意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在此时玩手机。对于正常行驶的车辆驾驶人来说,遇到停驶的故障车或交通事故现场时,要注意避让。
处罚
市内六区轻微事故
该撤不撤引拥堵罚
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为最大限度缩短车损交通事故现场撤离时间,减少因此引发的交通拥堵,去年9月1日起,市内六区在继续推行事故当事人自行快撤的基础上,已经试行利用监控视频、远程定责相结合的模式,推进车损事故“快处快撤”,目的就是让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再“快”一步,从而减少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的财产损失事故,没有酒后、无证、无号牌等10种特殊情形,不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无争议,都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依法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予以处罚。
案例
溜车追尾责任不清
造成拥堵罚款教育
去年10月23日21时28分,南门外大街与南马路交口发生一起轻微车损交通事故。交警南开支队南马路大队接到报警后,电话告知事故双方驾驶人尽快撤离现场,拍照并互换驾驶证后到大队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双方是等红灯时发生了碰撞,后车称前车溜车,前车则认为后车追尾。然而,接到值班室电话通知后,前车驾驶人陈女士认为撤离现场后责任说不清,必须由民警到现场判定责任。
事故地点位于繁华区域,事发时间正是交通高峰,虽然事故处理民警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但陈女士应撤不撤的行为还是导致了路段堵车约200米。后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实是陈女士的车辆不慎溜车。此后,交警南马路大队对陈女士实施“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并“造成交通堵塞”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予以200元罚款,同时也对其进行了教育。
提醒
快处快撤理赔注意
保险对应车损价格
如果当事人要去“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事宜,条件是各方都是机动车;车辆只有交强险的,单车损失必须在2000元以下,车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单车损失没有限制。(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