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深夜,女辅警的舅舅发文:目前家属面临最大的阻力,是法院指定了当地2名援助律师,家属委托的律师就不给介入,这样一来上诉还有什么意义?
被判13年,罚500万的判决。这样奇葩的一审判决结果,当时出庭辩护的,正是法院指定的援助律师。
家属的担心完全是必要的,“指定”的律师,他们是站在“施害者”女辅警一方,还是站在9个管不住裤裆的“受害人”一方?
舅舅称,目前最大的争议是:
一审量刑13年太重,罚款500万太多,敲诈300多万的数额也存在疑问,是不是还有隐情?。
许艳只是一个普通女辅警,当时她是不是被强迫?
每一次都算敲诈勒索可能吗?
男女双方发生关系后,是赠与、给予的封口费还是其他费用?
量刑如此之重,罚款如此之多,是否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秘密?
上述问题都没有明确告知家属,且家属自一审判决后至今都没见过许艳。
许艳舅舅解释,他们之所以在17日深夜发声,是被迫的,只是为了表达不公诉求。
他们认为不公的焦点,在于法院指定了援助律师,而家属委托的律师却被通知不能介入,情急之下才通过网络发声。
目前,我的外甥女已经上诉。家属委托了上海的邓学平、杜家迁两位律师,为我外甥女的二审进行辩护。
3月15日,在我们办理好全权委托手续后,杜家迁律师来到看守所,想和我外甥女见面。
但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已经指定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之前没有与我们家属进行任何沟通),导致我们委托的律师无法会见许艳。
在3月16日,我们委托的两位律师告诉我们,法院说已经指派了两位法律援助律师,没有辩护名额了,还说这也是我外甥女本人的意愿。
一审时,我们家属花钱委托了律师,一审结果出来后,我外甥女就明确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怎么到二审时,就不让我们家属请律师了?许艳也心甘情愿地接受了法庭指派的援助律师?
我们家属不愿意让许艳接受这样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希望能让我们家属委托的律师介入,为她进行真正有效的辩护,让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家属不愿意接受援助律师,而许艳在一审判决后就明确表示不服,她还有意愿接受法院“指定”的援助律师?显然“相关部门”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许艳案的一审已经为律师群体深深诟病,纷纷为许艳鸣不平,不少全国名律师都公开表示要仗义执言,愿意无偿为许艳做二审无罪辩护。
难道,法院“指定”援助律师是宇宙无敌超级大状?
一个江苏女辅警性敲诈案多名公职人员。
这些名单如下:
这还是2019年公开政务网上的信息,名单里我们可以看到有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等多名公职人员。这些人,是老百姓眼里羡慕的有身份,有地位,有钱有闲的公职人员。原女辅警许某在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与这些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之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被害人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索要多名受害人共计372.6 万元款项。案件2020年已经处理,男方都被开除公职,女方被判刑13年。
3月13日,大象新闻记者联系到汪女士,她表示网上疯传的那张照片是她发在朋友圈的照片,被人盗用并在网上恶意传播,已经给她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目前她已经向派出所报案,准备在查明情况后向盗用照片的人追究法律责任。
汪女士表示,这张照片是她1月20日过生日时在个人朋友圈发布的,并没有在其他社交平台上发过。然而从3月12日晚上开始,很多朋友都给她发消息称在新闻平台以及社交软件上看到了她的照片,并且配文都是“江苏女辅警一案”的相关内容。
关于照片是如何泄露出去,又是如何与“江苏女辅警”扯上关系的,汪女士表示十分不解。“我是做代购的,平时会在朋友圈发很多产品信息,想在我朋友圈找到这张照片并不容易。”汪女士怀疑有人从她朋友圈盗用了这张自拍照,并进行了恶意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