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群里“上车”指一起打假挣钱)
打假群的致富神话:
“月入三万”不是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QQ上以“打假”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群数量达上百个,群成员从几十到上千人不等,甚至很多群都已经显示“人数加满”。
(打假群里发布的广告)
记者进群后,很快就有多个“职业打假人”请求加记者好友,表示可以带记者一起打假,学费从300到1000元不等。授课内容涵盖平台规则、消费者权益和食药法规等方方面面,保证“很快上手”。
“假货按三倍赔偿,食品假一赔十。你做一次,学费基本就回来了。”一位职业打假人为了劝说记者花钱跟他学习,给记者展示了多个转账截图,“现在我有几十个学生,都能自己单独去打了,第一回打我会手把手教你,而且帮你选品,跟着我保证你学会。等你做了两单之后,你也能自己出去收徒弟了。”为了劝记者报名,“师傅”向记者描述了身边的“成功人士”,“收了几百个徒弟,一个月能挣3万多。”
“打假不难,但是你得会找。”“师傅”在线传授起了经验:按照食品安全法“买一罚十”的规定,食品类的打假获利比较多,也比较容易,过期或者有异物等都是比较容易抓住的点,举报起来也很容易。“没有发现假货的时候,最好不要自己造,比如说往火锅里放东西啥的,因为一旦被抓住就是敲诈。”
“师傅”强调,想要自己“造”,也不是不行,前提是得有把握。“除非你了解他们的生产线,如果是一些小食品厂,那你随便造,别被抓住就行。”
(打假群里截图,有打假人会以质量为由要求店家退款不退货。)
“潜伏”在群里,职业打假人之间也有不同的“江湖”。最“底层”的打法是“做单挣违约金”,即利用平台“延时发货赔付”的规定索要“100—500元”的赔偿,这种打法虽然挣的少,但最保险,卖家不发货可以投诉等赔付;卖家发货就拒收,通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换个链接继续买,没有风险。
稍微高级一点的打法是当“吃货”,就是看到有瑕疵的商品拍下,收货后以商品有瑕疵为由,申请“退款不退货”,把货物据为己有。每天在群里都会有“大神”发布“吃货”预告,想要参与一起“吃货”的人,需要缴纳一部分费用作为“上车费”,获得店铺链接,而这些店铺往往无法提供货源,即便是“货被吃了”,也只能自认理亏。
在职业打假群里,站在“江湖”最顶端的就是王海这种有团队、公司化运作的职业打假人。
“人家可是第一打假王,打的都是罗永浩、辛巴这样的大人物,有名有利。”“师傅”提醒记者,“凡事都要从基础学起,首先要学会怎么投诉,怎么对付工商。等你学会了,月入万元不是梦。”
作为“头部职业打假人”,王海对这些打假群并不陌生。他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现在很多打假群,是披着打假外衣的“假打群”。“我发现有人在QQ群、微信群传授假打犯罪的方法,例如有人教人用针扎破酸奶,以此要求退款不退货,通过这种手段掉包诈骗美团、拼多多的用户,这属于传授犯罪方法,是有组织的犯罪,应该重点打击,我们自己也在举报这种群。”王海介绍,除了这种掉包、诈骗的手段外,目前有些“假打群”是利用了经营者不懂法去“打假”。例如对于散装农产品,没有包装和厂家,但国家有一些专门的条例去保护销售。如果这些“假打群”利用经营者不懂法律条款、规章制度去“打假”,那就是“假打”,这是明确的犯罪。
(某职业打假人晒出的“战果”照片.)
“职业打假人”≠消费者?
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究竟是维权还是唯利?其行为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在打假成为职业的同时,反打假也从未停止。
法律层面上,2019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在第15条以负面清单形式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受理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投诉。
根据公开报道,有媒体从裁判文书网14338篇涉及“职业打假人”文书中,根据裁判日期选取了2019年至2021年间100份裁判文书,梳理了各地法院针对“职业打假人”的判决结果,其中32份支持“职业打假人”的赔偿请求,66份驳回了“职业打假人”的诉讼请求,还有2份裁判文书中,涉案“职业打假人”因敲诈勒索被判刑。
多份裁判文书内容显示,在法庭质证过程中,商家和买家的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消费者”这一身份的认定上。在66份驳回“职业打假人”诉讼请求的裁判文书中,多地法院的判决并不认可“职业打假人”为“消费者”这一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