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闫玉杰 崔新宝 陈伟毅)3月14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二支队民警查处一起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后,女驾驶员苏某清醒认识到无证驾驶的危害性,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当日11时12分,副支队长张生豪组织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圃田收费站开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辆白色越野车形迹可疑,有故意躲避交警检查的嫌疑,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驾驶人苏某只拿出行驶证,称出门太急忘了带驾驶证。让其提供身份证号时,苏某面露难色,支支吾吾,说记不清身份证号,民警通过警务系统关联到该车车主正是苏某本人,查询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了解得知,苏某和朋友一起来郑州办事,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资格,心存侥幸,以为周末交警不会在收费站执勤,不曾想刚出收费站就被查处。民警对苏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苏某无证驾驶依法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