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评敦煌防护林被毁:中央调查释放明确信号,新旧账一起算

2021-03-20 08:49:26 作者: 央视评敦煌防

(二)存在毁林开垦、无证采伐等问题。

一是违规批准占用防护林建设葡萄园、枣园等。2004至2012年,敦煌市政府及林业局违规批准敦煌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煌酒业公司”)在阳关林场建设沙漠森林公园、种植枣树、葡萄品种园等。2013至2014年,敦煌酒业公司毁林开垦567亩用于种植葡萄和枣树,其中葡萄园400亩、枣园167亩。

二是违规占用林地修筑工程设施。2013年以来,阳关林场内新修砂石道路等设施,违规占用林地99.85亩。三是存在乱砍乱伐现象。经现场核查,有7处路边防护林带被无证采伐,补充更新不及时,林木稀疏,出现豁口。2010年以来,村民砍伐破坏树木604株被立案查处。

(三)防护林质量下降。

部分树木因缺水枯损严重,乔木林数量减少,导致防护林防风功能减弱。2008年以来,敦煌飞天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公司”)违规在西土沟上游围湖、修坝,控制下泄水量,造成下游的生态用水紧张。

2009至2012年,敦煌市及敦煌酒业公司先后在地势较低的沙丘中修建塘坝,影响周边区域补水。2018年,敦煌市政府确定西土沟下游段水资源26%作为生态流量,74%用于生产;每年农业灌溉结束后,11月至12月对阳关林场防护林及育苗地进行灌溉。经实地查看,林场靠近南边的近600亩杨树林因缺水而林相残破,其中约200亩因缺水枯死。

(四)国家公益林调出不规范。

2004年,阳关林场西南片区有国家公益林5500亩。2012至2013年,在国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中,敦煌市林业局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未严格审查把关,将阳关林场国家公益林全部调整为地方公益林。

(五)违规挪用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阳关林场自2013年调出国家公益林后,敦煌市林业局、财政局于2013至2018年,将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6万元违规调剂给阳关林场使用。

(六)违规批准将林地承包给企业。

2007年,敦煌市政府及市林业局违规同意阳关林场将西南片区2000亩林地承包给敦煌酒业公司建设沙生动植物园。2007年和2011年,敦煌市林业局违规同意阳关林场将西南片区1000亩和2000亩林地分别承包给永登碧泊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飞天公司开发经营。上述三家企业未严格履行承包合同,2014至2017年,敦煌市先后与三家企业解除合同,收回4433亩林地,但567亩林地使用权直至这次调查后,于2021年2月22日签订收回协议。

阳关林场的问题由来已久,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历史上林场改革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困难,也有对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落实不到位,对林草工作重视不够,水资源配置不合理,重经营轻保护,内部管理十分混乱等问题。敦煌市政府及林业部门也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甘肃省已确定整改方案,由酒泉市及敦煌市具体负责落实,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负责监督整改。整改工作主要任务:

一是对毁林567亩开垦葡萄园、枣园的问题,敦煌市要立即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目前签订的收回协议,尽快恢复防护林用途。

二是对水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敦煌市要重新研究制定水资源分配方案,合理配置水资源,对违规建设的塘坝等设施依法整治,切实保障防护林生态用水。

三是纠正阳关林场原林权证的问题,明确权属范围的四至边界,依法进行规范登记。

四是对无证采伐、违规承包林地给企业等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

目前,甘肃省已成立整改工作指导组,对核实了的具体问题已经启动整改工作,同时,针对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酒泉市委市政府已组成专案组进驻敦煌市,开展对有关部门、单位监管不力、履职不力等问题的调查工作。

同时,自然资源部表示,将和国家林草局一起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举一反三,加强管理。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林权的确权登记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国家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防护林、公益林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监管。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