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首付款来源核实不审慎,少量首付款资金来源为非自有资金;
四是贷款资料收集不完整,部分贷款贷后环节存在资金用途证明材料不足或印证力不强等情况。
目前,相关银行已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一是对违规贷款进行收回或制定清收计划,对各项检查发现的信贷资金问题建台账、列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在信贷管理系统内设置用途风险提示,建立风险预警监控管理平台;三是加强客户准入管理,建立客户风险量化得分体系;四是加强整改成果运用,就发现的典型问题在银行内部进行通报、案例警示与剖析,将自查整改贯穿到日常经营管理中。
据了解,上海银保监局将持续跟进本次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监督辖内银行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同时,上海银保监局正在着手结合自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后续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促进上海地区商业银行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深圳排查1772亿元经营贷业务 收回21笔违规贷款
3月18日,深圳银保监局、央行深圳中心支行两家监管机构,联合通报了辖内经营贷违规炒房的排查结果。根据通报,2020年4月以来,监管共对辖内中资商业银行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进行了全面排查,上述被收回的贷款共21笔,就是在排查中发现的。
2020年4月以来,该局共对辖区中资商业银行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全面排查,选取6家银行集中开展现场检查,检查覆盖率近50%,提前收回了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处罚违规机构4家,处罚问责违规责任人14人次,处罚金额合计575万元。
深圳银保监局称,2020年初,对深圳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的现象,该局已进行专项整治,去年12月,针对热点楼盘“众筹打新”事件再次印发通知,对住房贷款和经营贷,从贷款集中度、借款人资质和购房背景、首付和还款资金来源、抵押物评估、中介合作等五个方面提出监管要求。
此外,为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深圳银保监局还要求银行按季对涉房贷款和信贷资金流向滚动排查,探索大数据平台智能化筛查信贷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