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应聘时要书面保证‘一旦怀孕就辞职’”的新闻,引起社会关注。事情的起因是,一女子去重庆某酒店应聘,酒店经理要求她写一份一旦怀孕就自己辞职的书面保证,随即引发该女员工投诉和吐槽。对此,重庆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回复,该局已向该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要求该单位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女员工的投诉和吐槽,社会保障部门主动介入,我们感到很欣慰。然而,在职场上女性遭受歧视的问题并非一天两天,但却一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如今用人单位的做法甚至变得更加隐蔽。比如今年2月底,海口女子小何因为怀孕,公司不仅没有给予祝福,反而要调整她的工作岗位,被拒绝后,竟以增加工作量等方式逼迫她离职……
诸如此类种种,让歧视职场女性已经成了一种“社会病”,并非媒体曝光一起、职能部门介入一起就能得到解决,归根结底,还需要各方想办法根治,否则女性就业歧视必然会长期存在下去,甚至在二孩政策面前变得愈演愈烈。而要根治,就要厘清职场女性遭歧视的原因。抛开一些企业的主观因素,我们必须正视一些客观原因,比如一些小微企业、初创公司,出于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不得不考虑用工成本等问题。
当然,女性求职屡屡遭遇歧视,也与女性缺少抗争勇气有关。面对不合理诉求和不公平对待,女性大多基于各种考虑而选择隐忍,不敢得罪用人单位。同时,劳动监察等部门因缺少举报线索,也缺乏对用人单位有力的监督约束,使得用人单位歧视女性更加肆无忌惮,更少有得到相应惩罚,久而久之,女性遭歧视后愈发选择沉默。
因此,要想治好女性求职遭歧视这种“病”,应该消除“隐形门槛”,应当从转变传统的不正确观念,让女性就业平等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且还需要完善相应制度配套,制订明晰具体的界定标准、指导性强的保护条款以及严格的惩处措施,比如针对小微企业、初创企业聘用女性职工存在的成本压力,可以从生育保险、减免税收等层面给予照顾,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同时,还可以从政策层面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以鼓励更多企业聘用女性职工,尊重和捍卫女性公平就业的权利。
而对劳动监察等部门而言,更是要加大巡查监督力度,主动发现和介入女性职场歧视问题,为广大女性求职就业提供强大撑腰力量。尤其是,相关部门需要帮助企业制订分担生育成本的政策,从根本上保障企业聘用女性职工的利益。同时,对于歧视女性职工的做法,必须及时查处,并依法给予用人单位相应的惩处,起到震慑效果。从女性求职者的角度来说,无论是在面试、求职、就业等哪个环节,只要遭遇到用人单位的歧视,也应当果断选择抗争,不做“沉默的羔羊”,及时向劳动人事部门、妇联等投诉处理。只有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抗争,才能真正治疗根深蒂固的歧视顽疾。(肖时平)本文为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原创评论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和来源。南海网评论投稿邮箱:sp0898@163.com 欢迎广大评论员积极投稿。责任编辑:吉训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