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山林分布着许多国家级保护植物 清明踏青莫当“采花大盗”

2021-03-26 00:52:30 作者: 肇庆山林分布

阳春三月,山花烂漫,又临近清明节,人们外出踏春或上山扫墓,随时和美丽的鲜花或漂亮的植物相遇,有人忍不住摘几朵鲜花,甚至将好看的植物挖回家种植,肇庆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提醒,在山上不能随便采挖野生植物,特别是国家保护植物,破坏或采挖都会触犯法律。

肇庆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董海告诉记者,我市经过一代一代人的努力,在森林建设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果,先后获得“国家森林城市”“中国十佳绿色城市”等殊荣。在肇庆的大小山林当中,每一株植物都经过岁月的洗礼,汇集成林,当中不少属于保护级植物,人们外出踏青或扫墓时,对它们只能眼看手勿动。

董海向记者展示了几种在肇庆山林比较常见到国家级保护植物。其中有一种植物叫黑桫椤,高度1至3米不等,叶子及形状与市民平时上山采摘的野生蕨勾很相似。“它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分布在鼎湖山、广宁、怀集、德庆、封开等地。”董海介绍,这种植物品种古老,和恐龙同属一个时代,对研究恐龙生活时期的古生态环境、地质变迁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时有山路边也可以见到这种植物,有人出于好奇将其折断或挖回家种植,都会触犯刑法。”

一种名称为巴戟天的野生植物,其果为红色,和黄豆大小,类似铁冬青成熟的果实,很漂亮。“如果有人将它当野果来采摘就犯法了。”董海提醒,这种植物有时攀附在杂树上,有人误以为是其他植物进行砍伐或挖掘,很容易会触犯法律。

记者发现,在董海展示的国家保护植物当中,部分形状和市民在山上所见的植物差不多,如果不仔细辨认,很容易搞错。如属于国家珍稀濒危二级保护植物的观光木,属于常绿乔木,无论树枝或叶子都有点像龙眼树,如果没见过观光木的市民,就不会分辨。“如果不小心伤害到它们怎么办?”对于记者的问题,董海“支招”,对于山林中所有的野生植物,大家都别去伤害它们,这是预防违法的最好办法,“森林是大家的共同财富,是大自然留给我们宝贵财产,需要我们的爱护,如果触犯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对于擅自盗采国家保护植物,森林公安机关都给予严厉打击。2018年3月的一天,有人在网上兜售疑是国家保护植物桫椤的植物。广宁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最终将这名网友陈某抓获。原来,陈某于2018年1月至2月期间,去到广宁县江屯镇附近的山林,在未经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镰刀和锄头采挖桫椤,并搬回自家的菜地和屋边种植,拍照发上网站售卖。最后,陈某因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即便不是国家保护植物,山上一般的树木,如果要砍伐,必须要经过林业部门的审批,私自砍伐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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