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正安:离婚后 妈妈拒付亲生女儿4年抚养费

2021-03-27 13:08:03 作者: 遵义正安:离

贵阳网讯 3月26日,经法院上门执行,遵义市正安县一名妇女终于支付了女儿4年来的抚养费。4年前,这名女子与丈夫离婚后,女儿随父亲生活。但是,她却拒付抚养费及部分学费,还外出打工玩“消失”。

3月26日,正安法院接到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电话。张某称,有人看到其前妻骆某从外地回来,希望法院前往执行。

原来,2017年,张某与前妻骆某离婚。经法院判决,二人的女儿随张某生活,骆某支付抚养费。但是,自2017年起,骆某就一直未支付费用。虽然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骆某始终不现面。

法官说,因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务工且一直逃避执行,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后,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一直没能执行到位。

当天,在得知骆某回家的消息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但是,骆某家人称其没有在家,还说没有她的联系电话。”法官认为,骆某家人明显在说谎,于是暗中观察骆某家里的动向。

果然,不到5分钟时间,法官就看到骆某走出来企图从家里逃走,于是上前对她及家属展开法理和情理的沟通及教育,骆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不对,答应支付。

当天中午12时左右,骆某将21080元的执行款,转至法院账户,并承诺今后会定期支付。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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