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风险应负责 慌乱逃避不可取——北京公交警方依法处置遗弃自燃废电池男子

2021-03-27 20:04:29 作者: 引发风险应负

3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郭公庄站派出所接车站通报,在地铁军事博物馆站9号线换乘1号线通道内烟感器报警,发现散落大量手机电池,其中个别电池有燃烧痕迹。

驻站民警赶到场,发现电池已无燃烧迹象,经过确认无危险后,将全部电池及时清理。

经走访调查,派出所确定嫌疑人身份为乘客詹某。

经工作,3月25日早,民警在地铁2号线宣武门站蹲守时将詹某抓获。

经讯问,詹某是一名手机维修店老板,当天是和收购人约好对店里的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处理。不料在乘车送电池的途中,电池突然自燃,惊慌之余,詹某将包里的电池全部倒出后,放任不管,任其燃烧,随即离开现场。

3月26日,詹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北京公交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北京公交警方提示广大乘客,天气转暖,携带电池或其他电子产品乘坐公共交通时,要关注物品的状态,如遇冒烟、自燃等情况,应立即向地铁工作人员或民警报告求助,冷静妥善处理,避免危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