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于立生(江苏)
近日,有着青海省美协主席、青海美术馆馆长等头衔的“70后美女画家”王筱丽长年批量抄袭天津老画家马寒松画作的事件持续发酵,在舆论场激起轩然大波。3月26日,王筱丽通过青海省文联发布《致歉信》,表示“深感羞愧和内疚”“向马寒松先生和网友们表示诚挚的歉意!”(3月28日封面新闻)
只是,这封《致歉信》给人的直接观感,却是诚意含量严重不足。除了在道歉对象序列里,把抽象的“组织及业界”列为第一位,又把抽象的“美术事业”列为第二位,但仅把具体的,有血有肉有情感,受她权益侵害和情感伤害的马先生列为第三位;还遗漏了一方重要的道歉对象,就是花高价买了她那些高仿品的书画爱好者、收藏者、投资者们。
马寒松于甲午年(2014年)所作《喫茶》(左)与王筱丽于丁酉年(2017年)所作画作(右)
她在公开《致歉信》里,刻意回避了关键要害问题,只是写道:“……也学习临摹他的画作以提升自己。由于我的虚荣心、侥幸心理作祟,致使抄袭作品流向社会……”那究竟是怎么流出的呢?是有意?是无心?语焉不详,没有交代。
但是,和她有合作的画廊邹先生,晒出的和她的转账、对话截图,给出了答案:都她自己卖出去的。据邹先生介绍:这些“画作”售价都在6000元左右一幅,“我们在她这里拿货都是大批量的,就和做批发一样……一批买个100多张放在手里卖。”所以,她压根就不是什么“虚荣心”作祟,而是“实利心”作祟;“流向社会”的精准表述,也该是“主动故意放货给市场”。
据马先生说,原画都在自己手里,王筱丽的做法是买她较早出版的书,把里边的作品“放大了拓出”。所以,她的所谓“临摹”,也和传统的“学习临摹”还不一样,不是以原画为蓝本,而是以画册里的画为蓝本,借助现代光学投影技术,放大了勾画出来,简直就是流水线作业般的“准工业化”批量生产,以致于网友比照后纷纷惊呼:“这哪里是抄袭,明明就是复制”,连人物衣服上的褶皱数量、树干上的纹理,都一样。
艺术创作,本贵在独创,作品展现独特的个人风貌。独一无二的美感,才是艺术作品的价值所在。而临摹,则主要是种传统书画的练习方式,趋同于人的临摹之作,通常只能算是习作,而非创作,价值本就十分有限;更不要说是“光学投影技术+勾描”——”准工业化”量产的高仿品了。
就好比文章,原创作品和演绎作品(如翻译)及转载的稿费标准,悬差要以N倍计;又好比商演,刘德华的出场费,和山寨版刘德华模仿秀的出场费,要别若天壤。同理:有个人风格的画家原创作品、习作性质的临摹品、量产的高仿品,也是各有各的价。
而王筱丽辩称“临摹学习”,实则批量高仿,却又没遵循书画界临摹的传统惯例,要么连原作落款、印章一并临摹,要么虽去掉原作者落款、印章,但另行题为“临某人某作”或“仿某某笔意”,就直接落自己款、盖自己印章售卖了。这就不仅侵犯了马先生署名权等著作权益,更是在欺骗购画者了。试想,要是标明了是临摹品乃至高仿品,那些书画爱好者、收藏者、投资者,还会掏高价购买吗?
一分钱一分货。那些购画者之所以愿意掏六七千元乃至上万元买她一幅画,无非是奔着名家原创作品来的,甚至还可能有部分人,看她被诩为“最年轻的中国美协理事”,是想把她的画,作为潜力股进行艺术品投资的。结果呢?掏出去的是购买原创的钱,拿到手的却是三文不值二文的“准工业化”量产的高仿品。王筱丽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投机,蒙蔽购画者,侵犯了其知情权、选择权,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分明就是一种极其恶劣的商业欺诈行为,也严重侵扰了正常的艺术品市场秩序。
那么,王筱丽是不是如《致歉信》中说的那样,“深感羞愧和内疚”“万分痛悔”,决定“痛改前非,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给这些钱受害的购画者们一个道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