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晶:小勇哥,有没有听说四川南充有个美甲店老板带着女儿正在家中睡觉,被前男友破门而入砍杀56刀,太凶残了,为什么法院没有判凶手死刑?
小勇哥:这个案子我知道,被告人姓屈,被害人叫顾某芳,据说法院在审理这件案子时有个细节,屈某当着顾某芳不到8岁女儿的面杀人,妈妈的血溅了女儿一脸。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屈某相关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和故意杀人罪,但本案系婚恋纠纷引起,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并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顾某芳的家属对此表示不服,认为屈某砍人56刀,刀刀致命,为什么连死刑立即执行都不能判?
仅仅因为他们曾经是恋人么?于是向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目前,检察院在抗诉书中表示,一审法院认定本案系婚恋纠纷引起,从轻处罚明显不当。
因为案发半年前,顾某芳已明确表示不再与屈某交往,屈某采用非法手段对顾某芳进行纠缠、骚扰。
检察院认为,被害人无过错,不存在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案件,对错难于判明,而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情形。
冰晶:那我问你,南京曾经发生过的“富二代杀妻”案,法院对凶犯吉某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是因为两人属婚恋纠纷引发的冲突吗?
小勇哥:可以这么理解,当时啊,根据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
司法实践中,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案发后真诚悔罪并积极赔偿损失的案件,一般慎用死刑立即执行。
冰晶:那为何前一段时间,芜湖的一位高校老师杀害了女友却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上诉之后,二审法院依旧维持死刑的判决呢?
小勇哥:这个我也看过二审法院的判决书,二审法院认为啊,上诉人郭某牛持匕首追赶并连续捅刺被害人数十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郭某牛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师,自己有老婆有小孩的情况下与刚成年的学生发展成为情人关系,既违反婚姻忠诚义务,又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
郭某牛在发生矛盾时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经公安机关处理、被害人亲友劝阻明确分手后,仍然纠缠不休,继而公然杀害被害人,其道德品质不是一般的败坏,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认罪悔罪表现一般,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所以他被判处死刑。
相关新闻
男子砍前女友56刀致其毙命被判死缓 死者女儿目睹全过程
2020年6月2日,四川南充男子屈江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他的前女友顾翠芳,他使用菜刀和匕首两种凶器共计刺砍了顾翠芳56刀,以至于家属在火化前希望殡仪馆能帮助缝合尸体,得到的回答却是“无法缝合”。
更为恶劣的是,屈江行凶的整个过程,顾翠芳7岁的女儿都在一旁近距离观看,案件对其心理造成的伤害难以估计。
屈江
2020年12月30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屈江以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提起抗诉。在屈江的供述中,他在这段感情中是一个受害者,付出真心却惨遭抛弃,但在死者亲友看来,屈江不仅一直在骚扰纠缠顾翠芳,还从顾翠芳处获取了数万元的钱财供其赌博,即使没有顾翠芳,屈江的人生也是一个泥潭,他不仅执意将顾翠芳拖入,还将所有过错归咎于她。
当着7岁女孩的面 杀死她的母亲
案发时,死者顾翠芳7岁的女儿玲玲目睹了全程,幸运的是她的身体没有受到伤害,案发后她向警方详细陈述了母亲遇害的过程。
顾翠芳和女儿
玲玲记得,2020年6月1日下午,妈妈店里的一个姐姐接她放学后回到妈妈开在商业街里的美甲店,她听到接她的姐姐对妈妈说:“那个人在外面等你”,妈妈回答:“晓得了”。她知道“那个人”是谁,她曾目睹“那个人”用胳膊锁在妈妈的脖子处将她强行拖走,她知道妈妈讨厌“那个人”,他们经常争吵,妈妈多次报警,她还知道那个人一直在跟踪妈妈,甚至她和妈妈与同学们一起坐大巴车去成都旅游,“那个人”也开车跟在后面。
6月1日离开美甲店时,玲玲看到“那个人”坐在外面,看到她和妈妈走就起身跟着,但跟着跟着又不见了。晚上9点左右,玲玲和妈妈准备上床睡觉,突然她听见了按打火机的声音和脚步声,她悄悄问妈妈是不是那个人来家里了,她知道那个人认识她们家,但妈妈并不让他进家门。往常家里会有姥姥在,但那几天姥姥回了乡下,家里只有顾翠芳母女两人。顾翠芳和玲玲一起下床查看,看遍所有房间确定没人后,顾翠芳锁好了大门并将家里的窗户都关上,进卧室后又锁了卧室门并用一张凳子抵住门,母女俩这才睡去。
在早上5点多的时候,玲玲被一声巨大的声响吵醒,渐渐熟悉黑暗后,她看到“那个人”正站在床边,玲玲缓缓地转向妈妈,小声对妈妈说:“那个叔叔来了”,妈妈回答了一声“嗯”。玲玲看见“那个人”走到妈妈一侧,坐在了妈妈旁边,她还看到“那个人”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妈妈想趁“那个人”不注意去抢菜刀,但失败了,“那个人”便开始平握着菜刀用刀面打顾翠芳,顾翠芳疼得大叫,用胳膊挡刀,玲玲看到妈妈很疼,鼓起勇气对“那个人”喊:“你不许打她!”“那个人”很凶地回了一句:“你不许叫!”玲玲便吓得浑身发抖不敢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