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的妻子袁某某,将250余万元借给乔连佰,最后获得110余万元的高额利息。
此外,乔永仁、乔连佰还采取公职人员向自己“借款”则不收分文利息、不定还款期限的方式,抛出无偿借用资金的“诱饵“,有选择地”借款“给公职人员,共计4000余万元。例如,闵雪峰夫妇向乔永仁”借款“977万元,使用近两年,未支付利息。
在办理乔永仁涉法案件中,云南省检察院民行处原处长、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原检察长张迅收受贿赂170万元;云南省检察院原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有贵收受贿赂100万元;保山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李术尤收受贿赂123万元;保山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高云收受贿赂54万元和1000克金条。
保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长期收受乔氏父子好处,多次为涉嫌暴力犯罪的乔连万说情打招呼,徇私枉法,导致相关案件未依法查处,乔连万等人逍遥法外,严重破坏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
施甸县原副县长闪耀强利用手中权力,安排分管部门人员伪造了8本土地证,提供给乔连佰用于向银行骗取巨额贷款。
此外,隆阳区原区长胡飚、原副区长韦国忠、腾冲市原市长茶春桥等党政领导干部、公检法系统党员干部以及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在”乔氏家族“物质、金钱的拉拢腐蚀下,不惜牺牲国家利益,为“乔氏家族”在串通投标非法取得工程项目、干扰土地拍卖、房地产水电开发、承接政府工程建设、案件办理和骗取银行贷款等事项上,一路大开“绿灯”,导致优势资源不断向”乔氏家族“汇聚,为“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推波助澜,为虎作伥。
对自己犯下的错,闪耀强用四个字来总结:“痛、恨、悔、悲!”截至2021年1月底,该案共查处公职人员216人,其中28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和法律处罚,40人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113人给予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对35人进一步调查处理。
2020年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乔永仁、乔连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拘役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至此,盘踞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