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云南女孩小刘因不堪一人养活弟弟和两个妹妹的压力,3月23日在浙江杭州跳河轻生,幸得民警和热心市民及时伸援手她才获救。其遭遇让人心疼不已。
邱警官劝导小刘。
杭州警方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介绍,小刘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她十几岁就出来打工养活弟弟妹妹,重压之下她已不止一次想过自杀。
小刘的遭遇让不少读者想起近期热映的电影《我的姐姐》,电影中,一场车祸把女主角的父母带走,也把素未谋面的亲弟弟带到张子枫饰演的姐姐面前。姐姐同样面临难题,要不要扶养这个弟弟?
随着电影热度上升,不少网友将姐姐没有放弃弟弟、赚钱打工扶养弟妹的做法视为“扶弟魔”。有网友指责小刘的父母,为何父母健在,扶养弟弟妹妹的责任最终落到这个姐姐身上。
4月7日,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创办人、公益律师李莹告诉澎湃新闻,小刘的经历与电影《我的姐姐》不同之处在于,小刘的父母属于离异并非双亡。
李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所以,对于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有扶养能力的兄、姐有扶养义务,即从法律上来讲,电影《我的姐姐》中张子枫饰演的姐姐有扶养义务。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荆也表示,从法律上对于监护抚养的规定,父母双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后,依次应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能力的兄姐来承担监护责任。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或死亡,有扶养能力的兄姐应承担扶养义务。
不过结合20岁女孩小刘的经历,李莹称,小刘的父母离异,仍有抚养责任。从目前的新闻报道来看,小刘十几岁外出打工养活弟弟妹妹,甚至不止一次想自杀,说明小刘的父母并未尽到抚养责任,小刘的父母可能涉嫌遗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莹说,“扶弟魔”这一现象反映的是在传统重男轻女的现象下对女性的一种经济剥削,不过小刘是不是典型的“扶弟魔”,目前还有待考究。
张荆说,小刘父母离婚时应妥善安排好对孩子的抚养责任,比如由谁抚养哪个孩子,小刘的父母没有履行抚养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结合新闻报道来看,可能最后父母并没有管孩子,最后变成了年龄最大的孩子小刘养弟弟妹妹。”
张荆认为,小刘在杭州打工,当地民政部门、小刘居住证所在的街道和社区应给予一定的社会支持。此外,小刘户籍地所在的民政部门或街道也应该给予相应的法律援助和经济支持。“有没有申请低保户,当地妇联民政都需要做好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