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因为网络发生了很多变化。许多人都喜欢通过手机聊天软件来认识异性,网上交友,甚至谈谈恋爱,但是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很多人利用网上聊天来进行行骗。这不,家住余杭仓前的阿丽(化名)也不例外。
家住浙江杭州余杭区的阿丽39岁,已婚。2016年11月,阿丽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认识了江西籍男子方某,两人很是投缘,在微信上聊得火热,慢慢两人就“奔现”了。在方某的软磨硬泡之下,阿丽多次与其约会并发生了关系。而其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她被对方敲诈了40多万。
2017年夏天,方某开始向阿丽“借”钱,起初只是5000元,可慢慢越“借”越多,都是以万元为单位,阿丽心里并不愿意将钱借给方某。
“你不借我,我就公开我们的关系,我还要到你家去闹!”每次阿丽表示不愿意借钱,方某都威胁阿丽。阿丽迫于无奈,只得满足方某的贪婪。
2018年12月,阿丽终于将方某的微信拉黑,不再联系。可事情并没有结束,方某依旧来找阿丽要钱,张口就是十万,阿丽无可奈何之下报了警。
2019年3月底,民警在湖州德清一家公司内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经审查,方某对敲诈勒索阿丽40余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方某从阿丽处所得钱财均已被挥霍一空。目前,方某已被余杭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还是提醒一下,在现在这个大环境里面,网聊越来越常见,网络诈骗勒索也是越来越常见,在未看清“卢山真面目"之前,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全身心投入。因为对方得手后拉黑你易如翻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