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禹州4月8日消息 早在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河南省发改委相继发文,明令禁止“开口费”等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然而,近日有河南禹州多位群众反映,在当地的商品住宅小区,开发商都在明目张胆收取“天然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价格每户六千至七千元不等。当地燃气公司明确声明,不收取开口费。那么,这笔动辄每家数千元的所谓开口费都收给了谁?又用在哪里?
群众就此向禹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互相推诿,不予受理。国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禹州有关部门为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河南禹州市人民政府的网站上介绍,禹州市位于河南省中部,1988年撤县建市,全市总面积1461平方公里,总人口130万,是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市,位居2020年中国县域经济百强榜第55位。
在禹州市中心地带,有一个名为“城上城三期”的商品房住宅小区。最近,不少购房的居民向记者反映,买房时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约定“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配建标准、完成室内燃气管道铺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但是2021年房屋整体已经完工,业主们正准备装修时,却被开发商告知,必须缴纳每户7000元的暖气开口费和天然气开口费,否则,不给钥匙,不能装修。整个城上城三期有500多户居民,每户都被要求缴纳这笔费用。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合同上面显示,这些费用全部由开发商在建房过程中承担,写得一清二楚。但是如果房子要去装修,他们要求我们必须交双气开口费。(开发商)说是市政府让收的,住建局让收的,打着市政府的旗号,收我们业主的钱。”
城上城小区(总台央广记者 任梦岩 摄)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明确,燃气暖气由开发商负责(总台央广记者 任梦岩 摄)
在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里,已经标明燃气、暖气建设由开发商承担,而且在现场探访中记者发现,小区内的燃气、暖气管道早已建好,并不需要“再次开口”。一位业主说,他着急装修,只能交钱:“都交了,不交没办法,不交不让装修。”
城上城小区(总台央广记者 任梦岩 摄)
不仅是城上城小区,在禹州市鸿基雅苑小区,同样也是不交开口费就不给钥匙。不得已,小区业主黄先生也交了开口费。黄先生说:“开发商说钱得交。天然气开口费、暖气开口费,他说这个钱必须交,交了7000多元。”
购房合同上有了规定,为什么还要收取燃气工程“开口费”?记者拨打了负责禹州市燃气供应的天源燃气公司的电话,对方说,他们不收燃气开口费,唯一收取的是和开发商在建房时约定好的工时材料费,这和业主无关。
燃气公司:开口费没有,是工时材料费,我们收的一直都是工时材料费。这一部分费用是由开发商承担的,不能再问业主要。
记者:按理说就是开口费不该我交,工时材料费也不该我交,对不对?
燃气公司:那是做了预算的,那是我们跟开发商之间签的合同。
早在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等,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国家发改委文件
2019年8月,河南省发改委就下发了《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再次强调按照中央文件执行,要求各地价格管理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河南省燃气工程安装市场管理工作,强化社会监督。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再次强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特别强调了取消供气环节、供暖环节的不合理收费,不得以开口费、开户费、并网费等名义收取已经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费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容节选
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为何在禹州仍然大行其道?
2020年12月,禹州市政府部门在领导留言板回应留言人反映的天然气开口费问题称,“目前,禹州市相关部门未收到上级天然气安装不收费文件”;回应暖气开口费问题称,“目前,禹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尚未实行大配套,不包括热力等相关配套费用,此部分费用仍需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