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多只海龟曾被非法出售 他们帮涉案海龟找回野性

2021-04-21 08:48:32 作者: 600多只海

一只寄养在北京工体富国海底世界的涉案海龟。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晞/摄

2019年3月的一天,江苏徐州警方正在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办公室里搜查证据。这间屋子超过100平方米,中央摆放着一个约2米长的鱼缸。

一只海龟正在鱼缸里折返游泳,匀速、缓慢。

它是雌性,体长57厘米。饲养它的人是当地一个“黑社会老大”。警方结束现场取证,查封了那间办公室,它是唯一没有被带走的证据。

在它之前,“黑老大”还养过一只幼体海龟,背甲长了青苔,被卖家回收。2016年,它作为继任“吉祥物”,从海南来到徐州,“住”进这个鱼缸。

一只海龟,如何跨越约2000公里,从深海来到“黑老大”的鱼缸——破解谜题者包括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全国各地研究海龟的专家。

随着调查推进,更多被非法捕捞、贩卖的海龟被发现。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的师生、公益人士、机场工作人员、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等加入进来,这些人汇集在一起,试图把海龟送回大海。

600多只海龟,被卖到13个省份、30个城市

2019年3月19日,李自强第一次见到了它。

自那间办公室被查封后,雌性海龟已经独自生活了一个星期。它没有进食,背甲上长了青苔。在浑浊发绿的水中,它依然保持规律的游动。民警用硬物敲击鱼缸,能换来它的一瞥。它给李自强留下的第一印象是, “一位优雅的女士”。

李自强今年46岁,从警21年。他在派出所抓过流浪狗、流浪猫,曾因办了一起色诱盗窃案上过电视。到邳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工作后,他和假药贩子、食品经销商打交道,自称“小民警”,做的工作是“谁都能干好的事”。

这次,李自强找到了海龟的卖家——徐州市一家主营观赏鱼的水族店。2009-2018年间,店铺老板卖掉了17只国家禁止买卖的玳瑁海龟,买龟获赠鱼缸,享受每月上门维护清理服务。

“黑老大”办公室的两只海龟,是水族馆老板从海南两家销售水产品的公司购得。李自强揪着这根链条赶到海南,那时他还没意识到,这将是他职业生涯中办得最久的一桩案子,“过去都是在‘惩治犯罪’,这一次是在‘拯救生命’”。

在海南岛腹地、远离海岸的一个村子里,李自强进入那家水产公司搜查。公司设在一座民宅内,李自强转了很久,终于注意到,室内楼梯的水泥板有些松动。他撬开水泥板,发现暗室里有两只海龟活体。另一家公司也藏在村中,他从仓库里找到一只海龟标本和十几箱发货单。

这两家销售公司主要从当地渔民处收购海龟,偶尔也去越南,以一箱方便面的价格换一只海龟。

更惊人的秘密记录在发货单中。海龟的代号是“王八”“大鱼”。“1号”指的是玳瑁,“2号”是绿海龟。这两家销售公司把海龟混在热带水果、海鱼等海南特产里,通过海南当地一家物流公司空运出去。

仅仅在2009-2019年,公司就运送了600多只海龟到全国13个省份、30个城市。物流公司向销售公司收取代理费(好处费),每只海龟200元至几千元不等。

销售公司还发明了“7天包活”的行规:买家收货7天内,海龟死亡,免费更换新龟;收货7天后,海龟死亡,卖家不予退换。

这些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海龟的行为,都指向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决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我算是攒了一件功德”

在古代传说中,龙生九子,老六霸下形似龟。神话故事里的另一种神兽玄武,外形由龟和蛇组合而成。民间有一种迷信的说法是,触摸龟能给人带来福气。

在海龟界,玳瑁是最受买龟者欢迎的品种。它的背甲有13块瓦状排列的鳞片,可以制作成眼镜框、梳子、手镯、戒指等工艺品,金褐交织的花纹格外美丽。迷信的说法是,玳瑁制品还能“辟邪”。

“黑老大”鱼缸里那位“优雅的女士”,就是一只玳瑁。

根据发货单上的地址,李自强找了不少购买海龟的人。一名哈尔滨的买龟者告诉李自强,母亲胃里长了肿瘤,他买一只玳瑁,希望延长母亲的寿命。后来这只玳瑁死了,风水先生劝他,赶紧再买一只补上,才能继续发挥招财、辟邪的功效。

北京一名女士,则因为热爱海洋动物而买龟。海龟被罚没后,她常打电话给李自强,仔细询问海龟的寄养地、健康状态:“我们自费去放生地点可以吗?我们远远在岸上,看着它回到大海就行。”

像她这种爱龟人士,遍布全球。不少爱龟者都闹过相似的笑话:雌性海龟在沙滩上产卵,却被海滩上的人误以为搁浅,硬生生送回海里。

过度捕捞导致海龟的数量逐渐减少。2021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修订,将海龟的保护级别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其中,玳瑁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极危”物种。

海龟的稀少,彰显了拥有者的地位。北京某家影业公司的老板,在办公室建了4米长、2米高的鱼缸。4只海龟逡巡其中,缸里还有珊瑚、小丑鱼和两条海鳗。

面对民警,打扮时髦的高个子老板马上表态,请民警带走他的海龟:“我不想养了,我想捐赠,去哪儿捐?”后来,他还致电邀请李自强到北京旅游,最后提出:“能不能从轻处理?”如果入刑,他参与的影片,制片人那一行不能写他的名字。在那通电话里,他没有提及养了两年的4只海龟。

除了个人购买者,各地多家海洋馆也从涉案两家销售公司买龟。

曾有海洋馆管理人员告诉李自强,“没有海龟的海洋馆没有灵魂”。宣传海报会印着海龟的图片,游客喂食海龟,按次数收费。海洋馆偶尔也能接到销售公司的推销电话:“找到一只千年一遇的大海龟,绝对是镇馆之宝!”

还有一些放生者,购来海龟,用红漆或黄漆在龟壳上写下“佛”字,再送回大海。在海南的一个派出所里,一名购买海龟放生者想不明白,她明明做了好事,怎么违法了。

她没有收入,却坚持每天去市场购买海龟、海鱼,再放回大海。有渔民了解她,打来电话说:“我抓到一只海龟了,你不来解救,我就送去饭店让人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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