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188元的套餐可获得“30酒店30家庭”,288元的套餐可获得“50酒店50家庭”,500元可获得“扫台软件和50酒店60家庭”。其中的数量即为卖家提供的摄像头的ID数,内容全天可看;“扫台软件”即为破解软件,“每天更新新内容”,摄像头数量不限。
为确保真实可信,卖家发来一张时长仅有3秒的“闪照”。南都记者看到,画面从顶部正对着床,一对赤身裸体的男女在床上,他们很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拍摄。
买卖摄像头ID黑灰产之外,买家还面临被骗钱的风险。
南都记者看到,有买家在社群及贴吧中投诉,有出售摄像头ID的“卖家”在转账后失联。此外,南都记者与上述“卖家”的聊天页面中也提示称,“对方号码疑似异常,涉及钱财交易请务必谨慎操作”。
黑产:有人通过破解摄像头系统非法获利八十万余元
这些被偷拍的影像资料可能会流向哪里?
南都记者了解到,偷拍背后,是一条非法安装、上传、共享、买卖交易的黑色产业链。
有不法分子在酒店、出租屋、商场等场所非法安装隐蔽摄像头偷拍房客隐私视频,被偷拍的隐私视频被层层转手,录制好的视频被标价出售,还有人直接在网络上发布广告,出售宾馆摄像头观看账号,购买账号就可以实时播放多人观看。
2019年3月,在山东济宁市公安局破获的一起非法偷拍、侵犯公民信息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购买智能摄像头后,拆下摄像头外壳改装成隐蔽摄像头,安装在宾馆吊灯、空调等隐蔽处,通过手机下载的智能摄像头App软件收看隐蔽摄像头回传画面,同时将回传画面中的裸体、不雅等镜头截屏发给下线代理,下线代理通过微信、QQ群发布截屏,吸引网民购买摄像头观看账号。
摄像头观看账号的销售有层层代理,作案人数庞大。据警方通报,涉案团伙将每个观看账号以每月100-3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代理,代理再以200-4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下级代理或网民。个别代理还将隐蔽摄像头回传的视频下载后,存储在网盘中,通过微信、QQ以20-6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网盘账号。警方收网时,查货偷拍的酒店客房视频达10万余部,还扣押了300余个用于作案的卫星网络摄像头。
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通过破解摄像头系统非法获利八十万余元。被告人巫某某自2018年起通过搭建“蓝眼睛”、“上帝之眼”等APP,非法控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养老院等地的监控摄像头系统,并通过在网络推广上述摄像头实时监控画面非法获利人民币70余万元。此外,2019年3月5日至3月26日,巫某某专门用于收取贩卖监控实时画面钱款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共计收款达人民币17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巫某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八十万余元。巫某某不服,提起上诉,被北京三中院驳回,维持原判。
治理:犯罪门槛低、打击难度大,专家建议多方共治
偷拍问题由来已久却屡禁不止,犯罪成本低、监管难度大或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公安部“净网2019”专项行动发布会上,浙江警方曾表示,这类针孔摄像头成本较低,不到百元,黑市获利空间可观。而且,它的制作门槛低,加工简单,此前收缴的针孔摄像头有相当部分其实就出自手工作坊。
据介绍,类似犯罪的打击难度在增加。比如,越来越多的针孔摄像头销售方式从线下搬到了线上,通过采取注册虚拟账号进行网络销售的方式来躲避监管。
除了技术上监管难度的增加,也有人提出,较低的违法成本很难遏制不法分子违法获利。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例并不多见,多数案件以治安处罚进行处理,即“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河南省委专职副主委花亚伟也曾指出,“从社会危害程度上来看,偷拍个人裸体甚至性爱场面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远超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对严重的偷拍、偷窥、偷听行为却没有列入刑法,不构成犯罪。”对此,他曾提出,应完善立法,对偷拍等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
对于有商家提供改装服务,将针孔摄像头装到多种日常用品上的行为,花亚伟建议,在市场监管层面,要对销售环节实行备案许可制,以便对偷拍事件进行溯源。
他还建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生产、销售针孔摄像头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从源头上制止针孔摄像头泛滥的局面;进一步明确酒店、宾馆和公共厕所等公共空间管理者的主体责任,对出现违法设置窃听窃照装置的管理者予以相应行政处罚。
出品: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吴佳灵 实习生 欧阳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