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亿万富商杀人案”重审:两被告人均当庭翻供

2021-04-23 17:27:28 作者: “河南亿万富

4月23日上午,"河南亿万富商杀人案"在阜阳重新审判开庭。记者从被害人梅丽家属处获悉,截至当天中午,庭审已经结束,该案未当庭宣判。"他(杨志才)还是不承认,说证据不足,讲他没有杀梅丽。"梅丽父亲梅春瑞如是告诉记者,而令人更吃惊的是,二审时表示认罪认罚,并于二审庭前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王夫伟,在今天的庭审中,也当庭翻供,不承认杀人的事实。

被害人家属:两人态度一样,都不承认杀人

据了解,此前安徽省高院认为杨志才、王夫伟故意杀人一案原判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4月23日上午,该案在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由阜阳市中院重新审判。

4月23日中午,旁听完庭审的梅丽父亲梅春瑞走出法庭,其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杨志才)还是不承认,说证据不足,讲他没有杀梅丽。"梅春瑞还说,杨志才在庭上对被害人家属也没有进行道歉,"他不承认,哪来的道歉呢?"

梅春瑞透露,不仅杨志才,连王夫伟在此次庭审中态度也有所转变。"原来他态度挺好,今天同杨志才一样,也不承认了。"梅春瑞说,"这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证据是充足的,不充足能抓他们?但他们现在就是认定证据不足,死不认账了。"

梅春瑞表示,听完庭审,他们现在只想案子尽快了结,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记者也联系上原告代理律师、河南文开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伟,郭伟告诉记者,庭上杨志才自始至终不认罪,王夫伟当庭翻供,不认杀人事实了。

案件一波三折 该案重审未当庭宣判

该案一直备受关注。

2019年,阜阳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杨志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夫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杨志才、王夫伟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梅某瑞(受害人父亲)、刘某某(受害人母亲)、沈某(受害人儿子)、陈某某(受害人女儿)经济损失37189元,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

杨志才和王夫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0年9月29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二审中,杨志才在庭上坚称他没杀人。王夫伟则明确表示认罪认罚,并在庭前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同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院作出(2020)皖刑终7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安徽省高院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2019)皖12刑初6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阜阳中院重新审判。

2021年4月23日上午,"河南亿万富商杀人案"在阜阳界首重新审判开庭,但未当庭宣判。

>>早前报道

1999年3月12日,安徽省界首市发现一具无名女尸,警方认定他杀。虽经张贴公告寻找、周边县市协查,但其身份一直未获确定。不久后,尸体被火化。2009年11月19日,名为刘某芳的女子到界首公安局,举报自己的二姑父杨志才约在十年前,曾以“去界首要账”之名,将同行的梅丽杀死。

2012年9月底,时年50岁的杨志才和时年29岁的王夫伟在无锡被警方抓获。在接受无锡警方审问时,两人分别供认:1999年在界首合伙杀害了梅丽。2013年1月4日,警方侦查终结,将此案移交检察院起诉。2013年10月21日,阜阳市检察院以“经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杨志才、王夫伟不起诉。

2018年,警方从案发现场泥土中检出女尸DNA,确认女尸为受害人梅丽,两嫌疑人再次被抓获。2019年8月29日,该案一审开庭。检方指控称,1999年3月11日,被告人杨志才以进药为由让刘某芳带被害人梅丽至临泉,后纠集被告人王夫伟至临泉县城共谋杀害梅丽。当晚杨志才、王夫伟以去界首要账为由将梅丽骗至界首市砖集镇东刘行政村陈黄沟东侧。在通往任小寨的南北路麦秸垛附近,王夫伟用事先准备好的钢管从背后打击梅丽的头部,杨志才接过钢管又打击梅丽头部等处数下,后用绳子勒梅丽的颈部,并将梅丽拖拽至陈黄沟西侧的麦地里,后逃离现场。经尸体检验,死者系遭受一重质量钝器打击形成颅脑挫裂创而死亡。

2019年9月16日,阜阳中院判决杨志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夫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两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7万元。双方不服并均提出上诉。2020年12月28日,安徽高院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发回阜阳中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