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南海口复兴城跨境电商行业税收优惠解读

2021-04-25 19:21:20 作者: 2021海南

2021海南海口复兴城跨境电商行业税收优惠解读

2020年跨境电商市场风云之变,虽受全球疫情影响,但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近年来持续攀升,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增长了31.1%。其中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中国跨境电商以出口占主导,2020年出口的占比接近七成;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增速远超进口,高达69.3%。后疫情时代,跨境出口贸易正强势来袭。

那为什么在海南注册跨境电商公司要选择海口的复兴城?

1. 从规划上来看:

海口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是海南自由贸易港 11 个重点园区之一,重点发展以数字贸易、智能物联、金融科技和国际创新四大产业集群为核心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区互联网类企业营收占全省互联网产业营收的 42%,是全省千亿级互联网产业集群培育打造的主力。

2. 享受财政返税扶持

海南跨境电商企业注册在复兴城可享受高额的财政返税扶持,且财政返税可以与双15税收优惠相叠加。

3. 海口复兴城注册跨境电商公司能够享受办公用房补贴

在复兴城注册跨境电商企业或互联网企业,可按实际需求(一般人均8平方米)提供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3年免费办公用房。

4. 人才薪酬个税返还

对于在互联网企业工作,并且年收入大于20万的员工,薪酬个税返还地方留存的100%

三、企业落户及成长奖励

1. 互联网企业落户奖励

在我省注册公司有专业团队实质入驻我省且缴纳税收后,按照以下情况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落户奖励:将总部整体迁入我省,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落户奖励;在我省设立行业总部,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落户奖励;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一次性给予150万元落户奖励。

2. 成长性奖励

对当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且年增幅超过30%的互联网企业,按其新增营业收入的3%给予成长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用于企业扩大生产、研发推广、市场拓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等。

3. 海口总部企业开办奖励

对新落户的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等第二产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3000万元,给予一次性 1000万元奖励。、

4. 海口总部企业租房补贴

对新落户的总部企业分别按以下情形给予一次性年租金补贴,在5年内,按照年租金金额的前三年 50%、后两年30%给予补贴,5年内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 海口总部企业购房补贴

海口复兴城

在海口市无自有产权办公用房的,经初次认定的总部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购房价5%的补贴,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分2年支付,每年支付50%。

二、跨境电商行业奖励

1.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

将总部或功能性区域中心设立或迁移至海口的:年交易额达3000万元以上,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年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年交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交易额达到2亿元以上,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达到年交易额4亿以上,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鼓励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成交额

对上年跨境电子商务成交额超过2000万美元且同比增幅超过10%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同比增幅超过20%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同比增幅超过50%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同比增幅超过100%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扶持。

3.鼓励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提高交易额

年度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000万美元、2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500万美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60万、30万、1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4.培育发展中小微跨境电商企业【低门槛重点政策】

鼓励中小微经营主体申办进出口经营权并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备案,对成功申办、备案且年跨境电子商务在线交易额达5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照每2万美元交易额给予1万元标准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20万元。

5.鼓励工业企业、传统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

对线上年销售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网络广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建设的支出费用50%的资金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350万元。

6、鼓励建设跨境电子商务O2O线下体验店,促进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对在海南省内建立跨境电子商务O2O线下体验店或跨境电商体验区,且经营满一年,实现年交易额(按本政策第二条规定的办法认定)超过80万美元的,按照每平方米3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350万元。

7、鼓励引进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

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我市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对上一年度线上交易额突破2亿美元的,按照每2亿美元的标准给予100万元资金扶持。每家企业资金扶持不超过300万元。

8、丰富的物流补贴

①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使用本地仓储设施;对租赁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实际租赁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企业,按照其实际租赁面积给予最高120元/平方米/年的租金补贴,每户企业每年补贴资金总额最高可达30万元。

②物流补贴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年支付EMS、邮政小包等国际物流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其国际物流费用的10%给予资金扶持,每家企业扶持资金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③鼓励开设国际物流专线对开设国际物流专线且一年内平均每周1班次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④支持国际快件揽货物流(含快递、货运代理)企业降低成本对到海口国际快件监管中心的国际快件业务,按照4元/票标准补贴物流费用。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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