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树造好公民” 长沙望城区望府路社区普法公益课堂开课

2021-05-09 15:00:00 作者: “从小树造好

大公网长沙5月9日讯(通讯员黄斌 李江丽)5月8日下午,在望城一中外国语学校尚美楼四楼,由长沙市望城区爱之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链接望城一中外国语学校领导,组织了一场特别的2021年上学期三到六年级家长会,特邀湖南仁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舒蓉月律师,带来一场主题为未成年权益保障以案说法的普法教育公益课堂。现场有500多名家长听课,场外有500多名孩子在教室看直播。

舒律师首先结合生活中的案例提问:你是否带孩子闯过红灯过马路,如果孩子刮花了别人的车,是由孩子还是由家长来赔偿?小孩子收到压岁钱归谁所有?是否可以偷看孩子的日记?孩子买手机的钱,打赏主播的钱,是否可以要回来?你是否打过孩子?多少周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了法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通过互动的方式,把现场家长拉入课堂,使场内和场外的孩子感知法律与自己息息相关。

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那如何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呢?舒律师表示,家长需要用运法商和智商。关于金钱方面的法律意识,爸爸妈妈借了孩子的压岁钱,要自觉的写欠条和还钱。这样做,孩子自然懂得他们向爸妈拿钱也是需要打借条,并偿还。让他们明白,感情归感情,不会觉得谈钱而伤感情,法律和感情是分开的。等孩子年满18周岁,就不会向父母要钱,而是借钱。允许孩子小时犯错,从而学会自我负责。比如把钱借给了其他同学,若同学没有还,可以告诉他,因为没有写欠条,所以追究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从而吸取经验教训,树立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意识,舒律师分享了自己的亲子教育过程。未满12周岁的儿子想骑自行车上马路,她把法律书翻给他看,法律条文规定:没有满12周岁的孩子,不可以骑自行车上马路。同时,找到相关年龄阶段孩子因为骑自行车而发生意外事故的视频给孩子看,孩子就会比较容易接受这个观点,也有了法律意识。但是等他满了12周岁时,他说法律允许他可以骑自行车上马路了。此时,爸爸妈妈还是会担心他的安全,再从感情方面教育他,可以把父母亲的担心告诉他,这样他心里也就会特别小心了。

最后,舒律师还讲解了一些校园欺凌案例,以及如何让孩子知晓风险的必然性,从而理性、积极的采取防范措施。如果发生校园欺凌现象,要大声呼救,立即向旁边的人大声求救,事后一定要学会大胆的说出来,告知家长、老师、警察。

舒律师生动而有趣的法律课堂,给家长、孩子普及了一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常识,纠正了一些错误的法律观念,学到了如何从小树立孩子法律意识。从而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为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