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据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
据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谁在这儿贴了一张字条……”5月7日16时许,融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听到违法处理室外有人在议论,过去一看,发现在违法处理室门口旁贴着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和一张手写纸,上面写了一段辱警恐吓的文字,内容不堪入目,影响十分恶劣。
民警立即对该事件展开调查。经核查,5月7日15时34分,一辆车牌号为桂BL6***的小型客车在融安县长安镇融江北路337号双龙宾馆门前路段占用人行道违法停放。民警巡逻至此发现该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固定证据后,依法出具《违法停车告知单》。
民警随即调取监控,查看嫌疑人贴字条具体情况并提取证据,移交河东派出所处理。
派出所民警根据相关信息与该车驾驶人覃某(男,56岁,融安县人)取得联系,经民警询问得知,覃某因违法停车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心怀不满,为了泄愤他用笔在一张封包纸上写着“出具此违法停车告知单的人你家要死几个人我打个封包贺礼!”辱骂执法人员的语句,然后将写好的纸条和《违法停车告知单》一起拿到违法处理室门口旁粘贴。
覃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融安县公安局依法对覃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
柳州交警提醒
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挑衅。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如对处罚不满,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级机关申诉,不得以辱骂警察的行为发泄个人情绪,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人们在碰到危险和遇到不公等情况时,首先想到警察,所以维护警察权威,是增强社会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维护每个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为了我们自身安全利益,请从尊重警察开始,切勿挑衅警察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