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人民法院用公正司法助力诚信建设

2021-05-13 10:29:10 作者: 人民日报:人

通过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目前,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已超过50%。在没有得到自动履行的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确实存在当事人无履行能力、履行困难的情况。但实践中还存在较高比例的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情况。有的转移隐匿财产,把房产、汽车、股权、股票等资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以他人名义存款、投资、委托理财等等;有的企业设立多个公司,通过复杂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关联交易转移有效资产;有的债务人玩失踪、销声匿迹,甚至以虚假诉讼、假离婚、假破产方式逃避债务。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针对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借助现代信息科技建立覆盖全国及所有财产形式、四级法院都能应用的查控系统,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网打尽”,解决查人找物问题。

针对转移隐匿财产、自称无能力还钱但还过着奢侈生活的,建立有60多个部门参加的信用惩戒体系,通过联合信用惩戒,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此外,通过限制出境、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让失信者心有所戒、行有所敛、违有所惩。

截至2020年12月,全国共有751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逐年提高,执行难度总体下降。

“失信惩戒措施关系各方当事人切身利益,必须保持敬畏、谨慎用权,精准采取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将信用惩戒的着力点聚焦到打击少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上来,把握信用惩戒的规范性、适度性,坚决避免滥用、过度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刘贵祥说。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善意文明执行的意见,进一步严格规范失信惩戒的适用条件、程序、救济措施。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惩戒分级分类机制及信用及时修复机制,对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在惩戒时限、惩戒范围方面进行细分,使得惩戒措施更加精准、更加符合比例原则。

浙江、江西、宁夏等多地法院正在开展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执行机制的探索,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20年1至11月,浙江宁波全市共完成信用修复1178件,涉及标的额3.65亿元。

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用司法的力量营造诚实守信好风尚。

来源:人民日报(记者:徐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