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张沛平 陈莹
“现在孩子可懂事了,不仅学会了付出还懂了感恩,正在积极准备高考。”近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电话回访了异地帮教人员吴某(化名)及其母亲。
2020年3月至5月期间,17岁的吴某经朋友介绍进入微信群参与点红包收款的“代收”业务,明知微信群内他人发的红包是犯罪所得的赃款,仍在朋友的授意下安排同学、朋友等进群点收红包收取好处费。至案发,累计收取、转移赃款139万余元,非法获利3000元。同年5月30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021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吴某涉案金额巨大,对能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存在疑虑。
“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一个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为进一步了解吴某的情况,承办检察官没有停下办案的脚步,与吴某及其父母进行深入交谈,并对吴某开展详细的社会调查:吴某系高三学生,无前科劣迹,与家人关系融洽,犯罪诱因是其认为父亲跑运输辛苦,想通过兼职赚取生活费。吴某父母承诺加强监管,村委也表示接纳吴某社区矫正,经评估,吴某具备监管和帮教条件。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听取各方意见,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值得点赞”。2021年3月25日,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对吴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同日,宜兴市检察院决定对吴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启动为期8个月的帮教考察。
吴某系外地高三学生,马上面临高考,如何便利、高效地开展异地帮教?该院运用2020年10月16日签订的《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根据《意见》有关规定,承办检察官主动与吴某常住地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双方就吴某的帮教问题达成共识。
帮教考察期间,确认由吴某常住地检察机关组建专业帮教小组,双方为吴某量身定制包括心理辅导、知识学习、法治教育等一系列适合其身心的帮教方案,并由吴某常住地检察机关及时通报帮教考察信息,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让吴某重启新的人生。
“这次电话回访,孩子表达了悔罪决心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这是我感到最欣慰的地方。”承办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