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上楼”乱象调查:物业吁明文禁止,业主愁停放难题

2021-05-14 21:08:00 作者: 电瓶车“上楼

电瓶车电梯爆燃事故后的5月11日,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电瓶车停放充电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表示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并组织清理。但物业协会的这一通知,仅能起到倡导作用。

在这方面,上海的做法值得借鉴。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禁止电瓶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同时明确,物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均可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2005年起实施的《成都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物业应对业主违法消防法规、法律的行为予以劝阻,对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应报告业委会或相关主管部门。该办法出台年代较早,彼时未提及对电瓶车上楼如何管理。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长沙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楼梯间、楼梯出入口停放电瓶车(不含电瓶汽车)、电瓶自行车,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将由消防主管部门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防止电瓶车上楼,需解决“停在哪”难题

除了相关明文规定的缺位为电瓶车上楼留出了模糊地带和操作空间以外,电瓶车上楼现象屡禁不止,背后也有配套设施的“痛点”:不少小区物业并未针对电瓶车管理配套足够的设施空间,车辆失盗、充电不便、成本不小,这些都成为电瓶车主推车上楼的原因;也有部分小区并未配套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业主称“把电瓶车推到楼上也是万不得已”。

澎湃新闻前往发生电瓶车爆燃事故的成都丛树家园小区探访时,一名推车上楼的住户称,物管方每月收取40元的充电停车费“太贵”,同时停车棚开放时间太短,因此自己选择将电瓶车带回家充电。

前述成都龙泉驿区某小区不少业主将电瓶车推上楼,理由也大体相似:停车棚车位不足、充电设施紧缺;很多车不得不临停在小区过道两旁,不仅混乱,也容易丢失;此外,有业主认为,每月四五十元的费用不多,但一年下来也有几百元,“停几年都能买新车了”。

据《齐鲁晚报》报道,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大部分小区充电桩数量有限,但使用情况在不同小区差异很大。在一些小区,受价格、便利程度等影响,充电桩的使用率仅有两成左右,但在另一些小区,充电桩常“满客”,高峰得排队。

“惨痛的教训面前,出台明文规定禁止电瓶车上楼、杜绝安全隐患势在必行,然而要赢得群众配合还需正确面对电瓶车主的合理需求。”《半月谈》就此评论称,管好电瓶车需要物业部门管理服务的落实,除了要尽快完善车棚、充电桩等配套设施,也要在开放时间、充电收费等问题上做到便利合理;有了存放便利、场地安全、收费合理的服务,才有住户和电瓶车主的放心,才能消除电瓶车上楼的安全隐患,相关制度才能顺利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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