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清单公布 这10个事项可适用

2021-05-15 16:40:35 作者: “首违不罚”

-火炬税务公职律师服务企业。郭淑茹摄

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记者 郭舒晨 通讯员 巫玉英 郭淑茹) “税务干部详细介绍了‘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内容、适用条件等,公开、透明,让我们听得明明白白。这既是给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纠错的机会,也是对企业的一种呵护,税务局的服务越来越人性化了。”日前,厦门尼雪儿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吴女士在火炬税务举办的公职律师“首违不罚”培训上说。

记者了解到,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等10个事项,属于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些企业存在人员交接不及时、财务人员业务不精等情况,出现点‘小错误’,如果全部一刀切给予企业严厉处罚,未免太过于冰冷。”火炬税务部门公职律师王潇纯说,税务部门统一执行口径,既做到“严格执法有刚性”,又做到“柔性执法有温度”,切实让“首违不罚”的春风吹入企业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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