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天柱公安消息,近日,网络流传“贵州天柱女子称十岁儿子救倒地老人反被讹”的相关信息,经天柱县公安局核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19年7月24日20时22分,天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王女士(潘某霖的母亲)电话报警称,自己小孩在天柱县西南加油站骑车撞倒一位老人,两人均受伤,请出警。接警后,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经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物证鉴定等相关工作后发现:事故中心现场有一50cm×20cm面积血迹、血迹旁边有一疑似自行车挡泥板碎片、一胶质扇子、一15cm长新鲜地面刮擦痕迹;通过提取潘某霖(男,10岁)所骑自行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前挡泥板有新鲜破损痕迹,经比对,与现场所留碎片吻合,同时在该车龙头处发现血痕,经提取该血痕进行DNA检验鉴定,证实该血痕DNA分型与伤者杨某仙(女,76岁,现已故)血样同一;经调取医院病历证实,伤者杨某仙眉弓处有一1.5cm长“*”型伤口,上下唇见破损,潘某霖额骨骨折,双下肢擦伤;经提取伤者杨某仙事发时所穿衣着,发现其裤子上有明显的搓擦痕迹。
综合多方证据,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潘某霖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认定。潘某霖监护人对此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复核,经复核维持原事故责任认定。此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经天柱县人民法院、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两审依法判决潘某霖监护人赔付杨某仙住院医疗等费用共计91953.52元(其中医疗费81417.84元)。
该起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责任认定准确。根据法律规定,若对法院终审判决不服,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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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十岁男孩救倒地老人反被讹?交警认定男孩碰撞,家属质疑无证据
无证人看见老人倒地过程
小潘的妈妈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9年7月24日晚上七八点左右,她和儿子到家附近新修的公路上散步,事发路段当时尚未安装路灯和监控,是一段下坡路,且天色已很昏暗。当时她走在前面,小潘骑自行车在后面,两人相距几十米。后来,她突然听到儿子大声呼喊“妈妈”。
案发路段
王女士表示,她打开手机手电筒,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了地上,走进一看老人额头上有个包,嘴吐鲜血,她用手轻轻拍了一下老人,老人没有反应。当时小潘就对她说,“妈妈,你快点打120救救老婆婆。”王女士称,她没有多想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红星新闻记者收到了王女士提供的此案的多份案卷材料。记者查阅多份警方的询问笔录了解到,事发时,因天色较黑,没有证人看到老人的受伤过程,包括周先生在内有多位路人,听到小潘的呼叫声后,寻声赶到时,看到老人已倒地昏迷,小潘和王女士在老人旁边,小潘哭着说“婆婆你不要死,120还没有来啊”,期间小潘也捂着头说头疼。
王女士先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之后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老人倒地的附近有一辆自行车。救护车赶到后,老人、小潘以及王女士都上了救护车。
王女士表示,到达医院后,老人被单独送医抢救,而她和小潘则在其他科室看小潘头部的伤。小潘的父亲当时不在当地,他得知此事后,叫一个朋友前往医院了解情况,朋友在未告知他的情况下,当晚支付老人医治产生的医药费2千元, “第二天早上,老人家属就说是我小孩撞倒老人的,说‘不是你们撞的,你们有那么好心来救我老人吗?’”
老人的儿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老人出事当天上午还在干农活,身体比较健朗,母亲受伤后昏迷了一个多月,苏醒后已不记得为何受伤,后续的治疗费都是由他垫付。至于老人为何受伤,一切以交警和法院认定的事实为准。
小潘坚称老人系自行摔倒
2021年5月,小潘告诉红星新闻,事发后,因为当时他看到老人受伤受到刺激,且头部受伤疼痛,就一直在哭泣,最初并未向他人说老人是自行摔倒后受伤的。后来在医院病房里,妈妈问他老人是不是被他撞伤的,他才说了当时的情况。
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小潘进行询问的笔录也显示,小潘坚称老人系自行摔倒。
小潘接受交警询问时称老人系自行摔倒。
上述笔录显示,小潘称,当天晚上他骑着自行车,“我看到前方有个人影在过马路,突然间她就倒在了马路上,我就往左边拐了一下同时急刹车,结果我鼻子到脑门的部位就碰到了自行车的龙头上,同时往右边倒在了地上,我爬起来之后就叫我妈妈,然后我妈妈用手机打着手电过来了,发现摔倒的是个老婆婆,嘴里在吐血,头部也有血,于是我妈妈打120了。”
小潘在接受交警询问坚持表示,当时天色很暗,视距很短,周围并无车辆,他亲眼看到老人系自己突然往后倒下,自行车龙头和老人头的朝向是相反的,他当时骑车比较快,开始刹车时离老人大约四五米的距离。
小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所骑的自行车是爸爸在他满十岁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十岁生日不久后他就学会骑自行了,中途很少再骑。事发当晚,他呼喊妈妈救老婆婆时,妈妈曾将自行车移动到人行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