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银川5月27日电 (记者 李佩珊)记者27日从宁夏银川市教育局获悉,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及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银川市金融工作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联合印发《银川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学员因履行培训服务合同而提前一次性支付给培训机构的金额,银川将全面实施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资金监管。
《办法》表示,在培训机构上课的学员,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后,按“一课程一码”模式,学员预付费自动缴存到培训机构在监管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按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长期、固定在机构醒目位置向家长和学员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流程、收费账号等。
同时,培训机构可自主选择经审核备案的银行开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银行接受委托后,应当与培训机构签署《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资金托管协议》,培训机构应将课程设置、收费标准及交易信息等提供给监管银行。监管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培训机构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员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原则上在5日内通知监管银行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学员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要求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核算扣除额度,经监管银行与培训机构确认后,根据监管服务协议约定,将剩余费用(不含孳息)原则上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
此外,《办法》明确在预收费资金监管过程中,有关部门、培训机构、监管银行应当对收集的学员及家长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