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倒翁连环话
撰文丨孟晓蕊
漫画丨姜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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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说这样是为我好,但这种做法,实在让我心里很不舒服,难道我要是减不下去,我还一直拿不回这笔钱了?”这天,某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了一位苦恼的劳动者林先生。
原来,半年前,林先生所在的公司为了鼓励员工健康生活、坚持运动,开展了一项“体重达标活动”,其中不仅包括提供各种健康福利、组织健身活动等,还包括建立“健康基金计划”,即要求每位体重超过相应标准的员工,向公司交纳2000元,等到其通过运动和养成健康生活习惯等方式达到标准体重后,公司再返还这2000元,并根据减肥的进度长短和效果支付数额不等的奖金,以此督促和激励员工减肥。
恰好林先生是一位体重严重超标的肥胖人士,眼看着周围的同事都交了钱,他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跟着做。半年下来,虽然林先生也采取了很多减肥的措施,连每天的午饭都不吃了,也仍然远远超出公司要求的标准体重。这让林先生越想越不是滋味,他找到活动的负责人,恳求能否对他这种特殊情况降低一下标准,或者先返还他一部分钱,被负责人以“这是公司规定”为由拒绝。
于是,林先生来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询问公司的这一特殊规定究竟是否合理。
了解他的情况后,工作人员告诉他,公司的用心是好的,但方法的确有不合理合法之处。公司的所谓建立健康基金、要求员工交钱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向员工收取保证金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该法第八十四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保证金,不管这种保证金与工作是否相关,都是违法的。
在林先生所在公司,提醒员工注意体重问题虽然是该公司承担雇主责任的体现,但这种关心和提醒不能超越界限。公司要求员工交钱保证减肥的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演变为对员工个人生活的干涉,构成了对员工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侵犯。
最终,经过监察员上门释法,林先生所在公司了解到健康福利规定的界限何在,承诺会调整活动方案,全额返还向员工收取的金钱。
不倒翁连环话
聚焦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员工关系实务知识
以普法小故事与漫画结合的形式
为用人单位点明合规化管理的必要性
为劳动者分析合理维权的着力点
促进劳动关系双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编辑丨邱曼 徐德金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