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大!竟窝藏高安涉黑组织在逃人员,这下惨了

2021-06-11 19:24:12 作者: 胆真大!竟窝

明知窝藏违法

却被自己的仗义蒙蔽双眼

主动帮助在逃人员逃避法律的制裁

不仅没有真正帮助他人

白白浪费了主动投案的机会

援手触碰到法律底线

只能把自己送上了犯罪的道路

案情简要

2018年10月,高安黑社会性质组织“蝎子帮”成员熊某来到上高县某乡镇,留宿在好友王某家中。大方好客的王某热情接待了他。几天后,同组织成员武某和晏某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也来到了上高,被熊某带到王某家中躲藏,而熊某没有告诉王某二人留宿的真实原因,武某在住了半个月左右之后离开了王某家,熊某和晏某则继续留宿。

图文无关

直到11月下旬,熊某收到风声,得知自己之前帮组织赌场望风的事情正在被警方调查,于是告诉王某自己“犯了事儿”,派出所正在找他,想让王某继续收留他一段时间。但王某追问具体事情的时候,熊某却不做声。王某心里觉得不对劲,便问晏某有没有“犯事儿”,得到晏某肯定的答复后,王某已然觉得自己被熊某带进“坑里”。

但是,王某跟熊某是认识多年的朋友。虽然知道收留他们是不对的,但王某抹不开面子,心想着兄弟义气,没好意思开口让二人离开,也没有报警。过了一个星期后,熊某、晏某才陆续离开王某家。

庭审现场

2019年12月,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对以金某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蝎子帮”25名被告人依法向高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熊某、晏某作为组织成员位列其中。

在侦办该案的过程中,王某的“援助”被公安机关查出,“仗义”的王某因涉嫌窝藏包庇罪被移送至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图文无关

通过充分审查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2021年6月,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涉嫌窝藏包庇罪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讯问过程中,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窝藏包庇,看似为逃犯提供了一条“生路”,其实是你和他一起走上了歧途。窝藏包庇并非真爱的表现,劝其投案自首、改过自新才是正途。对公安机关公开通缉的各类逃犯,其亲属、朋友应该主动规劝投案自首,并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对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住所、财物等窝藏、包庇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法治高安

来源:宜春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