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号下午两点多,
交警八大队梅山中队民警李卫宁
在进行交通违法整治时,
发现一外卖小哥驾驶两轮机车未佩戴头盔,
遂示意靠边停车,
对其进行检查。
发现他驾驶的是一辆无牌摩托车,
而且驾驶人也没有摩托车驾驶证,
据外卖小哥杨某交待,
这辆无号牌摩托车是他花5000元买的,
用来外卖送餐没到2天就被民警查到,
表示这“一单”送的着实不便宜。
处罚
最终民警依法将这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扣留,而杨某因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也将面临罚款4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温馨提醒
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人无驾驶资格,车无上路行驶资格,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加之外卖送餐员因急于赶路,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呼吁相关配送平台加强行业监管,严格准入,督促从业者自律,做到有牌证,遵交法,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有序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秦淮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