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城市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被形容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两天,海口一大厦外墙施工时不慎掉落施工材料的事,再次引起人们对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的关注。面对高楼大厦下的“飞来横祸”,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来听听律师的看法。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天宇
突发:海口一大厦外墙施工时掉落材料 幸未伤人
6月11日,有市民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称,6月10日晚上6点多,有施工人员在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人保大厦外墙高空作业时不慎掉落施工材料,所幸未砸中过往行人。
事发时,正在大厦外墙进行施工作业的工人。报料人供图
报料人提供的视频显示:几名“蜘蛛侠”正在安全绳的保护下悬挂在大厦外墙上。“事发时,我正好在大厦对面的马路边,材料掉落后发出的声音吸引我向大厦门口望去,仔细观察后发现大厦外墙在施工,走近一看原来是施工材料掉了下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说,幸好未砸到行人,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6月11日上午,新海南客户端记者来到现场走访发现,大厦外墙已经停止施工,不过,几条绳子仍然悬挂在大厦外侧。
2021年6月11日上午,大厦外墙处于停工状态。记者 王天宇 摄
当天中午,记者向大厦物业有关人员处证实了这事。“施工人员不是我们大厦请来的,而是有关部门在大厦外墙进行灯光亮化工程的施工作业,当时施工人员在楼下设置了警戒线。”大厦物业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施工材料先是落到二楼的雨棚后才掉到地面的。当时,大厦门前斑马线的红绿灯正好是绿灯,行人都走到马路对面了,因此掉落的材料没有砸到行人。事发后,他们领导非常重视,已通知有关部门停工整改,排查安全隐患。
安全问题无小事,嘉华社区有关工作人员表示,高空坠物危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针对此事,社区也会督促相关施工单位,排查安全隐患,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施工。
案例:高空坠物时有发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里高楼大厦越来越多,而高空坠物问题也成了城市安全的一大隐患。关于高空坠物、抛高空物的现象,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不止一次进行报道,从坠落或抛落的物品看,不仅有橘子皮、烟头、豆腐、房顶避雷针,更有菜刀、电脑显示器等,掉落的物品千奇百怪。
那么,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能有多大威力?
2021年3月19日下午,海口市琼山区富源辉小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事故原因经初步了解,是富源辉小区项目工地木工从钢筋场地经过时被高空坠落的钢管砸到头部,当天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2019年8月21日下午,正在下雨,家住海口万达骏豪仕家小区的傅某让家中6岁的儿子柴某佑去把阳台的窗户打开,柴某佑推开窗户,整扇窗户突然掉落,砸中了正在小区行走的陈某5岁女儿符某,导致其头部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6月份,有媒体报道,黑龙江的张女士发现自家车的前挡风玻璃被一块高空坠落的豆腐砸碎了。
2018年12月,安徽合肥的两岁女孩被高空落下的烟头烫伤……
上述案例警示着我们,不管掉落的是什么,都在威胁着群众的人身安全。据央视新闻报道,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人头顶砸出个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30楼抛下,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由此可见其高空坠物的危险性。
律师: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刑事范畴
面对高空坠物的威胁,一些小区已经开始行动,安装“防高空抛物监控”,可是对于大部分没有安装“防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的小区和大厦来说,高空坠物、高空抛物仍存在很大的偶发性和隐蔽性,一旦伤人,很难确定责任人,面对这种情况,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对此,海南先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丽华表示,为解决高空坠物问题,我国的法律不断完善,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已经对高空坠物造成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与此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还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此外,林丽华律师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就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刑事范畴,承担刑事责任。
林丽华律师强调,并非所有高空抛物行为都涉嫌高空抛物罪,区分高空抛物罪与民事违法行为的一般标准是,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一般而言指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和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例如造成受害人轻微伤及以上、造成他人较大财产损失、多次实施抛物行为而造成社会公共秩序混乱等的,则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因此,面对高空坠物,谁都可能成为受害者,提醒广大群众: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杜绝高空抛物。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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