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是道路交通法规的执法者,干扰、阻碍交通警察正常执行职务,是一种违法行为。然而,却有人酒后以身试法、阻碍、干扰民警正常执法。近日,田阳一男子因酒后滋事干扰交警执法,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案件回顾
为进一步遏制酒驾醉驾多发态势,加大执法震慑力度,消除道路安全各类隐患,6月6日晚,交警大队在田阳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沈开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文善的带领下,在古城路口开展酒驾醉驾全市统一行动。
当晚9时许,一名身着白色花短袖上衣、满身酒气,抱着孩子的男子,趁着酒劲跑到路边用手机录像“监督”交警的执法工作,开始有意干扰现场交警正常执法,并大声喊叫:“谁是领导?过来说话!”见状,执勤民警上前询问情况,并对该男子强调,欢迎群众监督田阳交警工作,但请不要干扰交警正常执法!为保证现场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执勤民警劝阻其到路旁安全地带。在劝阻过程中,该男子“我行我素”,将怀里抱着的小孩交给身旁的一女子后,始终不配合工作,并试图误导围观群众干扰正常执法活动。经执勤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后,执勤民警依法强制带离现场并移交田州派出所。
审讯经过
经审讯,身着白色花短袖上衣男子系陆某坚,田阳区三雷村人。陆某坚供述,2020年12月5日21时许,其驾驶号牌为桂LJY***的小型轿车因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且酒后驾驶(56mg/100ml)在国道324线被田阳交警查获。当时,他被田阳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50元记驾驶证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因为机动车驾驶证为B2,被降级处理。当晚,他散步到古城路段,想起之前的处罚,一时酒劲上头,心里对交警有很大的怨言,就上演了如此闹剧。
处罚结果
6月8日晚22时,陆某坚因寻衅滋事依法被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 来源:田阳公安
来源:百色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