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严查!已有60人被处罚!

2021-06-13 23:40:42 作者: 毕节严查!已

端午节期间聚会娱乐等活动增加为确保群众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毕节市公安交管部门加大用警力度6月12日至14日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加大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6月12日,毕节公安交警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179起。其中饮酒驾驶59起、醉酒驾驶1起。

案例

宵夜摊上喝了酒还开车回家被处罚后悔不已6月12日凌晨,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分局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在辖区居二路、职教城农贸市场、归化三岔路口定点酒驾夜查,民警在归化三岔路口对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形迹可疑,对其拦截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名女驾驶人散发酒味。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吴某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吴某称,自己是刚吃了宵夜准备回家,确实喝了一点酒,希望交警能放自己一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吴某处以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心存侥幸二次酒驾

被拘留还要吊销驾驶证

6月11日晚,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辖区740县道2公里路段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23时30分许,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曹某例行检查时,闻到酒精气味,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测试,驾驶人曹某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曹某称当晚与亲戚朋友一起聚会吃烙锅,喝了两杯杯白酒,因要去马路乡看望亲戚,想到已是深夜,肯定没有交警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不想刚上路不久就被交警查获了。

执勤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曹某曾于2017年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酒驾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曹某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曹某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天太热啤酒当饮料解渴

骑车S形行驶交警及时阻止

6月10日17时25分许,大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在辖区百纳乡刘家丫口至三元乡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贵FR***8的二轮摩托车呈S形在路上行驶,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民警将其拦下检查。

通过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其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询问驾驶人李某为何酒驾,李某称当晚准备在家里请客吃饭,于是驾驶摩托车前往凤山街上购买啤酒,返家途中,由于天气炎热,感觉口渴,便开了一瓶啤酒当饮料喝。

民警向其讲解了酒驾违法行为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触犯刑法,毕节公安交警将持续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莫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遵法守规,确保安全文明出行!

来 源:毕节交警

来源:夜郎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