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
泰州警方成功捣毁
一个倒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
抓获26名犯罪嫌疑人
150元收购银行卡,转手倒卖5000元
小陈是泰兴的一名在校学生,今年4月30日,他和朋友张某去银行解冻自己的银行卡。办理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短短一个多月,小陈资金流水记录多达100多条,单笔交易金额少则几万,多则数十万,几乎都是“即存即转”,账户余额很少。这和小陈的年纪明显不符,由此判断有人利用这张银行卡“洗钱”。
得知自己涉嫌“洗钱”,小陈一下子懵了,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小陈以及在银行外徘徊的张某一起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小陈告诉民警,今年年初,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收购银行卡的张某,为赚点零花钱,他去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并按张某的要求,申请了网银U盾、手机卡,后连同身份证号码一起,以150元的价格卖给了张某。
而据张某交代,其花费150元收购小陈的银行卡、手机卡、网银U盾后,转手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上线,一倒手就是30多倍的利润。
警方出击,抓获26名“卡贩子”
一倒手能挣4000多元,巨款利润的背后必定有不为人知的秘密。泰兴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围绕银行卡的资金流水展开侦查,另一路围绕嫌疑人张某开展讯问工作。
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又陆续发现了收购银行卡的多名嫌疑人,一个以杨某为首的收购、贩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架构逐步呈现。
“五一”小长假前后,警方连续出击,先后抓获杨某、张某等10名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的犯罪嫌疑人。
通过进一步的审查深挖、侦查排摸,专案组民警又明确了潜藏在广东、广西、福建、云南等地的16名涉案嫌疑人。6月2日,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奔赴4省10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
不到3年,获利400万元
经查,泰兴人杨某曾在境外务工,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有人正以6000元一套的价格收购银行卡,这让杨某看到了商机。
杨某回国后,通过网络联系的方式,发展了包括张某、侯某、戴某、蒋某等在内的9名下线,以每套150元的价格向亲戚、朋友、社会闲散人员收购银行卡。杨某负责收卡,集中后通过快递物流的方式寄给上线施某,施某打包,少量多次地寄往境外。2018年至今,该团伙收卡1000余张,获利400余万元。
杨某等26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月7日,施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来源:平安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