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中的“12个典型错误”! 2021-06-14 13:07:59 作者: 劳动合同约定 12通知、送达方式约定不清楚送达方式其实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对员工进行处罚时,如无适当的送达方式,则很难主张已进行了有效的善意沟通、尤其是对于一些小过错累加为大过错、催促上班、制度告知等情形意义尤其重大。因此,相应的依据已告知、关于送达方式,应约定电子邮件、常住地址、OA等各种送达方式,以便于用工管理。来源:普法问答来源:枣庄市中普法 2/2 首页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