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4日上午,某小区因二楼A室住户杨某某不慎丢弃烟蒂造成一楼B室天井存放的物品着火,报警后消防中队立即到场扑救,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经消防和公安部门侦查,本起火灾应由杨某某承担责任。然而,此次火灾事故造成同一栋楼内9户业主、租房受到损失,后双方就物损、修复等事宜沟通未果,向松江区车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及时稳定住受损住户的情绪,通过实地走访,释法说理,最终全部受损业主与肇事者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火灾引发的纠纷终于被妥善化解。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的管控措施,加之赔偿协议未达成,火灾现场不能及时维修、整理,受损住户家不能回、衣不能换、饭不能烧,情绪十分激动。同时,受损居民也各有各的想法,有的认为天灾人祸,大家都不容易,修一修就算了,没必要更换;有的提出空调虽然使用多年,但是还能继续使用,现在烧坏了无法使用,要求赔偿新机;有的墙壁熏黑要求重新粉刷、门窗受损要求全部换新;有的租住在旅馆,要求支付期间住宿费和生活费……各种诉求都有,且因疫情原因,如果不尽快处理,不利于防控稳定工作的开展。
调委会相关人员了解火灾基本情况后,主动对接火灾所在居委,指导社区调委会及时做好受损业主、物损等取证、统计、汇总工作,并初步了解赔偿意向。同时,与火灾肇事人的父亲沟通,初步商定赔偿方案。在初步调解中,大部分受损户还是比较通情达理,能够相互体谅,愿意尽快解决问题,以便尽早修复房屋入住。但还是有部分受损户在调解现场情绪激动,提出不合理诉求——要求被消防泡沫弄湿的衣物全部按重购价款赔偿,而且衣服费用偏贵,也不能提供有效凭证。肇事者杨某某及其父亲认为这些受损户在“趁火打劫”,以致双方关于物品损坏、修复的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发生争吵,无法继续调解。
此时,调解员及时阻止,一方面告知肇事方要端正态度,控制情绪,积极表明立场,主动承担责任。“因为你们的过失造成了邻居财产受损,对于他们的激动情绪要理解。”另一方面告知受损户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不要有不切实际的要求。其中,家电、门窗等要根据购买时间、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有损坏要以维修为主,无法维修的也要适当折旧赔偿;弄湿的衣物可以清洗,参考市场清洗店的费用赔偿。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和减小损失认知差距的目的,2月25日,调委会召集肇事方和受损业主,逐一走访现场、查核损失,为此次火灾后续化解奠定了基础。经核实,此次火灾直接受损1户,为一楼B室,室内受损严重。由于消防车救火,致使二楼B室、三楼A室、四楼A室进水严重,空调外挂机和门窗损坏。随后,调委会本着实事求是、阳光透明的原则,组织了过错方和受损方再次开展了调处工作。综合查实物损凭据、折算重置价格及考虑合理折旧等因素,镇调委会释法说理、居中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号召大家睦邻友好,适当分担损失。经过连续4个多小时的马拉松式调解,终于在当晚7点前完成全部受损业主赔偿补偿调解协议,为尽快恢复疫情期间的居家防控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9户受损户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分别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肇事方以金钱折价方式进行赔偿,重置和修复等所有事宜由受损住户自行解决。这起由火灾引发的纠纷终于被妥善化解。
作者 | 翟梦丽 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