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幼师用脚踹伤幼童,律师:恶意伤害应赔偿

2021-06-14 14:50:46 作者: 河北一幼师用

极目新闻见习记者 李贤诚

6月13日,网曝河北省曲阳县一幼儿园老师用脚将幼童踹倒在地。当地教育部门称,警方已控制涉事人员,并成立联合调查组。律师认为,涉事幼师属于恶意伤害他人身体,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构成轻伤还将追究刑责。

视频截图

6月13日,河北省曲阳县一幼儿园老师用脚将幼童踹倒在地的视频备受舆论关注。网传的一段时长20秒的监控视频显示,在一家幼儿园的教室内,六七个孩子正围坐在圆桌旁,而其中一名男童在地板上玩耍。此时,一名身穿蓝色连衣裙的女子走到男童身后,突然抬起右脚将男童踹倒在地,男童的头部着地后又被弹了起来,随后用双手捂住嘴部,表情显得很痛苦。该女子见状,将男童抱起哄劝。

事后,疑似该男童的家长在网络上发布孩子受伤的照片,并称孩子门牙松动即将脱落。网传照片显示,该男童下嘴唇有近两厘米伤口。

对于该幼师的不当行为,有网友认为,涉事幼师行为粗暴,应当受到法律严惩。还有网友提出,应将其拉入黑名单,逐出教师队伍。

6月13日,曲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布通报称,6月12日下午,微信群出现百通馨苑幼儿园一名幼儿被老师脚踢的视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由公安局、教体局、卫健局、恒州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目前,涉事幼儿园已停园整顿,公安机关已控制涉事人员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月14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拨打曲阳县恒州派出所电话,一值班民警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并让记者联系县公安局政治处,但该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对于涉事教师是否具备教师资格证,以及涉事幼儿园是否在教育局备案问题,曲阳县教育局一值班人员表示,不清楚情况,放假期间暂无人处理此事。此外,该值班人员提供的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的个人电话,也一直处于停机中。

从法律角度来看,涉事教师该承担哪些责任呢?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本案中,通过视频可知,涉事幼师属于恶意伤害他人身体,主观恶意明显,应由该幼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学校因存在管理失责,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学校承担完毕补充赔偿责任之后,还可以向涉事幼师追偿。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涉事幼师导致幼童出现轻伤及以上伤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构成轻伤,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给予涉事幼师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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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