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假货”案今日开庭,网红主播当庭悔罪!

2021-06-14 15:54:23 作者: “直播带假货

6月11日,受到多方关注的网红主播在电商平台直播间内销售假货案开庭。虹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孔雁出庭支持公诉。

案情回顾

2020年初,虹口区检察院在走访调研区内民营企业时,收到某服装企业反映的线索,有网红主播在电商平台直播间内销售假冒该企业品牌的服饰。检察机关迅速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并共同研判。经过侦查,公安机关锁定网红主播廖某。2020年8月28日,廖某在直播间直播“带假货”时,被警方当场带走,直播戛然而止……时间退回2017年10月,“直播带货”方兴未艾,廖某与GM公司(某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签约成为一名带货主播,开始在电商平台开设直播间销售女装和饰品,站在行业风口上,短短三年间积累了百万粉丝。而随着粉丝的积累,廖某也形成了一个约6人左右、分工明确的团队。“直播带货”本意是为了带领粉丝发现物美价廉的好商品,然而从2020年开始,为了高额“提成”,廖某的“直播带货”路慢慢走上歧途……她的直播间中出现了一些“特殊”商品,这些服装LOGO被遮住,只以“香奶奶”、“驴家”等词进行暗示,标榜是“同款”……商品的售价往往只是正品店内出售价格的几十甚至几百分之一,显然是挂着奢侈品标签的假冒商品。而每次与售假商家合作,廖某和团队均能获得不菲的出场费以及提成收益。为了规避风险,每场“带假货”的直播后,直播团队都会将直播回放删除。

检察院指控

虹口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廖某及其团队,在2020年3月至8月间,在电商直播平台以直播方式为商家营销假冒Dior、CHANEL、LOEWE等品牌的服装、饰品、手表等商品,销售金额近70万元。被告人廖某及她的5名团队成员结伙,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

制发检察建议

审查起诉阶段,孔雁副检察长认为仅仅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是不够的,应当从源头上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约束。对此,4月25日,孔雁副检察长带领本案承办检察官一行奔赴浙江杭州向GM公司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公司健全刑事合规机制,推动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有效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引导树立产权保护意识。随后,双方就公司今后整改方向进行了座谈。GM公司针对此次案件提出阶段性整改方案,表态会根据此次宣告送达的检察建议进一步整改落实。“带假货”网红主播被公诉!检察建议助力源头治理

庭审中,廖某等6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责编 | 陈岚

来源:虹口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