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恒学,阳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三级主管。2018年以来,于恒学带领民警利用刑事技术侦破各类刑事案件400余宗。在于恒学的带领下,技术民警先后有1人荣立一等功、1人荣立二等功、4人荣立三等功、2人被评为“广东省刑事技术青年人才”、多名民警获得嘉奖或其他荣誉称号。
技术与常理是办案的两把‘钥匙’。”从事刑侦工作18年的于恒学坚信,只要牢牢把握这两点,通过对现场和事物的敏锐观察,很可能会发现些不寻常的细节,这往往就是案件的突破口。
于恒学自2003年加入阳春市公安局至今,一直从事刑侦工作,现担任阳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18年间,他与阳春刑侦共成长,也见证了刑侦技术的不断进步。技术的进步不仅代替了大量的人力工作,还为以前难以突破的案件提供了突破口。在技术与人之间,于恒学说:“技术是服务于人的,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让技术为人所用。”说起过往经历,于学恒马上想到了“3.25”命案。
2002年3月25日下午,阳春市潭水镇南湖村石湾自然村发生一起命案。经确认,被害人身份为刘某及其5岁的儿子。阳春市公安局当即成立“3.25”专案组并驻扎在村内,迅速开展一系列侦查工作。刑侦部门围绕案件进行了破案攻坚,但始终没有这起案件的线索。囿于当年技术的限制,案情一直没有进展。虽然案件发生时,于恒学还未加入阳春公安,但这起案件却成为阳春公安干警们的“心头病”,每一名阳春刑警都希望早日破案。于恒学表示,警方的追查工作始终没有放松,他们一边扩大调查范围,一边调整侦查方向,同时利用新技术寻求突破口。
2019年,阳春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DNA实验室投入使用。新技术的应用使案件发生了转机。于恒学对案件进行多次研究后,层层筛查,确定侦查范围,提出以南湖村为中心,利用现有DNA技术进行排查。历经1个多月,工作人员采集了400多份生物检材,积累了大量排查依据。于恒学对采集的生物检材进行检测,并分析出南湖村刘姓成员有重大作案嫌疑,使案件侦破初露曙光。案件有突破口后,于恒学带领专案组侦查员及技术员加班加点工作,通过DNA检验排查出64岁南湖村大东自然村村民刘某为重大作案嫌疑人,同时部署抓捕计划。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至此,一起尘封17年的命案积案成功告破。“没有新技术的应用,这个案件可能至今还破不了。”于恒学在肯定技术在刑侦工作的重要性时,也一直强调人的重要性:“技术代替了人的繁琐工作之后,人更要不断思考,找到案件的方向。”
在DNA实验室里,于恒学正在采集一把砍刀的生物检材。他边采集边说,现在技术先进到可以进行全面采集,但这没有多大用处,“关键在于采哪里、怎么采、采了怎么用,这就是人的思维决定的。”采集结束后,于恒学缓步走出实验室。他说,技术之外,常理是破案的另一个秘诀。
“一定要到案发现场”是于恒学从警十几年来一直坚守的铁律,他说,不到现场,就无法知晓当时的真实场景,更无法知晓当时人物的真实情况。“破绽往往就在现场的细枝末节上。”工作中,于恒学会细心留意当事人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再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形,判断其是否符合常理,是否符合人之常情,而破绽往往就在一些反常的细节上。“从警这么多年,所遇到的事情就像电视剧一样。”于恒学说,在扑朔迷离的案件中,“技术与常理会帮你扫清迷雾,敏锐的思维会指明方向。”
来源:阳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