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餐厅违规收取2元餐具费被罚9千。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6月14日 中国新闻网)
外出就餐的人,经常会遇到收取餐具费的现象。保鲜膜包装的一次性使用的消毒餐具,因清洗消毒需要一定的经济成本,合理收取一定的费用,本也无可厚非,但必须明码标价,不能强制消费的同时,还得考虑消费者的选择权,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南京这家餐厅违规收取每套2元的高档消毒餐具,被处以罚款9千元的惩罚,具有警示意义,也给餐馆经营者们敲响了警钟。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明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和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或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权、知悉真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事先不告知餐具需要收费,也不提供免费餐具,明显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违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这种隐性强制消费的情况,按照江苏省的地方法规,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也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南京这家餐厅违规收取餐具费被处罚,具有警示教育意义。
此外,餐饮企业拥有自由定价权,制定的一次性使用餐具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利润有多大,消费者不得而知。如果有很大的利益空间,就有可能出现餐饮企业为了赚取经济利润,变着法子迫使消费者大量使用收费餐具的现象。因此,收费餐具不应该成为餐饮企业的利润“增长点”,不能羊毛出在羊身上,完全薅消费者的羊毛。对餐厅违规收取餐具费的行为,就应当予以严罚,让其得不偿失。
笔者认为,消费者不是“唐僧肉”,强制消费者使用收费餐具实不可取。餐饮企业除必须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针对收费餐具的经济成本,应当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比较合理,工商、物价等监管部门有必要介入,敦促经营者制定合理的餐具收费标准并明码标价。这样,把选择权还给消费者,让他们明明白白消费,经营者也不会因违法而受惩罚,从而营造一个互信、和谐的良好消费环境。(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