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酒后干活摔伤 雇主是否该赔偿?
关先生:我家是农村的,想在庭院里搭建一处阳光棚房,就在劳务市场找来4个人干活。中午吃饭时工人李某喝了酒,下午在安装面板时从架子上掉下,摔断了胳膊,我把他送到了镇上的医院。李某出院后要求我支付医药费并赔偿损失。李某是因为自己喝了酒不小心掉下摔伤的,我需要赔偿吗?
张律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李某为关先生搭建阳光房,和关先生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关先生应有保障李某等人安全施工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李某摔伤,关先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李某自己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有自我安全注意义务,明知需要登高工作还依然喝酒,自己本身具有过错,亦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
公司不给缴社保,辞职是否承担违约金?
石先生:我和一家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在签订合同后,公司花钱给我们进行了职业培训。劳动合同约定如果我在劳动合同期间辞职需向公司承担违约金。我工作了近半年,发现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向公司要求缴纳社保,但是公司不同意,说都不缴纳社保。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提出了辞职,但是公司却要求支付违约金。像这种情况,我还需要向公司承担违约金吗?
张律师: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障,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单位代缴计入劳动者个人账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故用人单位不缴社保费的行为,其性质与不支付劳动报酬相似,应当赋予劳动者合同解除权。同时,社保费的缴纳关系到整个国家社保基金的安全,关系到劳动者年老、失业、医疗时的保障,甚至社会稳定,故对单位应当从严要求。据此,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此外,司法实践认为单位出资为员工培训而签订服务期协议应属有效,但当劳动者因单位不支付社会保险费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在农村建房,如拆迁赔偿款归谁?
王先生:我是城镇居民,朋友家有两块宅基地,一块他自己住,一块他儿子住。朋友的儿子在城市买了房子不在农村居住了,我和朋友协商把其儿子的房子推倒重建,建好后我去居住,如果以后拆迁,拆迁补偿款我和朋友平分,如果不拆迁,则房子还属于朋友儿子所有。我如果这样做合法吗?
张律师:关于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我国《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宅基地的使用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另外,我国实行“房地一致”原则,房屋所有权与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两种权利相互依附、不可分割。王先生户籍在城镇,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得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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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报融媒记者 周涛 整理
■明日值班律师
曹文莉 江苏明奕达律师事务所
曹文莉律师于2007年11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之后便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金融借款、物权担保、婚姻家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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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晨报